等3项工程施工总承包需求公示第1、2、3包

等3项工程施工总承包需求公示第1、2、3包

********等3项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4-JQSSSY-G1009)

我单位********等3项工程,经上级批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取施工总承包单位,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以下简称项目1);

********工程(以下简称项目2);

********工程(以下简称项目3);

1.2建设地点:

项目1:辽宁省锦州市;

项目2:吉林省长春市;

项目3: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1.3建设内容:

项目1:整修加固房屋3246平方米,配套完善附属设施。

项目2:整修加固房屋1810平方米,拆除房屋1650平方米,配套完善附属设施。

项目3:整修加固房屋1238平方米,拆除房屋974平方米,配套完善附属设施。

1.4建设工期:

3个项目建设工期均为2024年12月至2025年12月。

1.5标段划分:

划分为3个标段:项目1为第一标段,项目2为第二标段、项目3为第三标段。投标人可投标任一标段,也可同时投标两个或三个标段。投标多个标段的,可同时被推荐为多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但如果申报1套项目管理机构投标多个标段的,定标时只能中标1个标段;如果申报2套或3套项目管理机构,定标时可同时中标2个或3个标段。

二、投标人条件要求

2.1投标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完成注册。

2.2投标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业绩要求:

①第一标段:近5年内(2019年12月以来,下同)完成或正在实施的民用房屋建筑工程(含改造整修、附属配套工程,下同)至少有1项单项合同额589万元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业绩。

②第二标段:近5年内(2019年12月以来,下同)完成或正在实施的民用房屋建筑工程(含改造整修、附属配套工程,下同)至少有1项单项合同额572万元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业绩。

③第三标段:近5年内(2019年12月以来,下同)完成或正在实施的民用房屋建筑工程(含改造整修、附属配套工程,下同)至少有1项单项合同额597万元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业绩。

2.4投标人财务要求:2021、2022、2023三个会计年度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均无重大经营风险预告。企业经营状况正常,须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

2.5投标人信誉要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平台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无在处罚期黑名单记录;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中无在处罚期的记录;法定代表人、项目主要负责人无犯罪记录。

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3.1项目管理机构:投标每个标段都须预组建1个项目部,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各1人,主要岗位管理人员若干人。某一项目主要负责人和主要岗位管理人员可同时投标多个标段,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

3.2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近5年内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完成的民用房屋建筑工程至少有1项单项合同额589万元(第一标段)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业绩。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工程。(第二标段单项合同额572万元、第三标段单项合同额597万元,下同)

3.3技术负责人:具有执业注册证书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无在建工程。

3.4主要岗位管理人员:配备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均应具有执业注册证书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专业相关联的、有能力胜任的,可以兼任(最多兼任两项,安全员不可兼任)。

3.5项目主要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为单位在职员工,应提供近1年内(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保证明。

四、报价方式及评标方法

4.1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5元;

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元;

第三标段招标控制价*******.58元。

各标段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该标段的招标控制价。

4.2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

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4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4.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参与投标申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向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将下列申报资料盖章扫描版(PDF版)传送至招标人指定电子邮箱进行报名。

⑴投标意向函(样张见附件1);

⑵承诺书(样张见附件2);

⑶资格审查表(样张见附件3)。

5.2报名时限自2024年11月25日08时30分起至2024年11月29日17时30分止。

5.3报名成功后,招标人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压缩加密后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若出现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其后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8.1招标人联系人: 吴先生 电话:189*****489

工作时间:8:00-11:30;14:30-17:30

8.2招标人电子邮箱:djb189*****489@163.com

8.3招标人地地址:沈阳市和平区。

8.4质疑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133*****623

九、本公告附件

附件1.投标意向函

附件2.承诺书

附件3.资格审查表

2024年11月25日

,和平区,辽宁,沈阳市,锦州市,吉林,长春市,黑龙江,佳木斯市,沈阳,锦州,长春,吉林,佳木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需求公示 工程施工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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