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河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担保贷款金融机构遵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C-2024GF-12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担保贷款金融机构遗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河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河西区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遵选,服务期3年
范围:本招标项日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担保贷款金融机构通选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担保贷款金融机构遵选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机构(天津地区须设有分支机构)
程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①已在天津市河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担保贷款金融机构合同服务期内的银行
机构,法人单位或其授权的其他分支机构不得重复参加本项目投标,
②每个法人单位不得与其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若隶属于同一法人单位的多家分支
机构或法人单位与其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则该法人单位及与其具有隶属关系的分
支机构的所有投标均将被拒绝。
2.投标人具备银监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机构营业许可证)
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每家法人单位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殷、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其
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
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
件。
5.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
6.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
标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5日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0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网络或现场获取,请将招标文件费用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仅限公对公)
汇至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天津市华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
02170101040012569: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万新庄支行),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
“HCZC-2024-GT-121文件费”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文件登记表及开票申请
(见附件)填写完整发送至4043877218q4,com邮箱,邮件主题为“获取HCZC-2024-GF-121
文件(单位名称)”,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文件费到账时间为准,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售价为400
元/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华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座15B)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6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华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座15B)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河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永安道219号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022-2827568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华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座15B
联系人:张然
电话:18602684232
电子邮件:40438772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必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