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废气处理系统(催化燃烧)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202411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
一、招标条件
本废气处理系统(催化燃烧)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国有资金 49 万元,招标人为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49 万元。设备主要由排(抽)风机、吸附单元、催化燃烧装置及电控柜等部分
组成。应满足(DB13/2311-2016)《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HJ2027-2013)《催
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T389)《催化燃烧装置基本性能》、
(DB13/2322-2016)《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等标准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废气处理系统(催化燃烧)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废气处理系统(催化燃烧)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主体资质要求:依
法成立,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向 zsz5721@126.com 发送电子邮件,之后会将采购文件发到申请邮箱。本项
目不收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5 日 17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zsz5721@126.com 向 zsz5721@126.com 发送电子邮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石家庄鹿泉区北斗东路 89 号,响应人不需要到现场
七、其他
采购废气处理系统(催化燃烧)1 套,设备主要由排(抽)风机、吸附单元、催化燃烧装
置及电控柜等部分组成。应满足(DB13/2311-2016)《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HJ2027-2013)《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T389)《催化燃烧装置
基本性能》、(DB13/2322-2016)《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等
标准要求。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检监察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
地 址:石家庄鹿泉区北斗东路 89 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311-80811144
电子邮件:zsz5721@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