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编《屯昌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屯昌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项目询价的公告
关于修编《屯昌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屯昌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项目询价的公告
关于修编《屯昌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屯昌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项目询价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通过公开询价方式委托第三方承担《屯昌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屯昌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屯昌县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屯昌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屯昌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综合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屯昌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屯昌县地震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屯昌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屯昌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屯昌县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和《屯昌县应急抢险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4~2035年)》的修编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结合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组织专家到各镇、各部门开展编制工作考察调研、资料收集、归纳意见、预案规划编制、征求意见,以及组织第三方专家进行评审等工作。
二、提交成果
《屯昌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屯昌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屯昌县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屯昌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屯昌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综合应急预案》、《屯昌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屯昌县地震应急预案》、《屯昌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屯昌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屯昌县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和《屯昌县应急抢险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4~2035年)》。
三、项目费用
预算控制价为25万元以内,超出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四、服务期限
2024年6月30日前。
五、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或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关科研院所、服务机构;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3.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能力(至少提交一份佐证材料);
4.有完成该项目相关工作的人员和时间保障(提交承诺函);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具有多个规划类编制项目业绩、甲级咨询资质者优先考虑;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凡具备以上条件,愿意参加该项目报价的单位,请于2024年5月24日17时(北京时间)前向我单位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费、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人工、交通、工作餐、住宿等费用和依法缴纳的税费等,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报价采用人民币,单位为元,并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2.《报价书》应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报价函、项目方案、相关领域或项目经验证明材料、成员信息名单(以上需加盖公章)并加封。《报价书》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以上要求,且不可撤回。
3.《报价书》要求装订成册,同时提交盖章版扫描件。
4.被询价人应将《报价书》密封报送屯昌县应急管理局,我局将结合报名单位的实绩、报价和项目方案可行性等方面的情况,以报价最低者确定为中标单位。
地址: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楼一楼屯昌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115室)。
联系人:周谊,联系电话:0898-********。
屯昌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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