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关县人民医院1.5T(超导)核磁共振仪维修与保养合作服务招标公告
壶关县人民医院1.5T(超导)核磁共振仪维修与保养合作服务招标公告
壶关县人民医院1.5T(超导)核磁共振仪维修与保养合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永德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壶关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1.5T(超导)核磁共振仪维修与保养合作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1.5T(超导)核磁共振仪维修与保养合作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YDX********
二、项目内容
1、本次招标采购共一包,投标人对所投标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2、采购内容:1.5T(超导)核磁共振仪维修与保养合作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范围:具体的采购范围、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采购预算:96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8日(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
2、地点:长治市解放西街28号1007室
3、报名时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核磁共振仪制造商出具的维修与保养服务授权书、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的纳税凭证、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凭证、上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被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投标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名单内)、近期(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有效)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报名时需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的最终认定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1、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与: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8日(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在山西永德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地点:长治市解放西街28号1007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2月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以书面形式密封提交。
2、地点:山西永德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壶关县人民医院
地 址:壶关县古城路145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永德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解放西街28号1007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山西永德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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