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被污染输液软袋瓶项目询价公告
未被污染输液软袋瓶项目询价公告
溧水区人民医院未被污染输液软袋(瓶)项目的潜在服务商应在溧水区人民医院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SRY-ZB2024-Z006
项目名称:溧水区人民医院未被污染输液软袋(瓶)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最低限价:输液袋回收费1300元/吨(低于此项报价将视为无效标)
服务期限: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和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专业设备说明、技术管理人员情况申明、专业技术资质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用中国或南京市政府采购服务商信用记录表。
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经市级及以上商务部门确认列入江苏省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录,具有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处置资质。
5.2下列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服务要求
1、服务商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1万元,我院确认收到此笔款项后再与中标服务商签订服务合同,三年期满后最后半年多退少补。如未在规定期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取消中标服务商资格。
2、本项目地址为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崇文路86号),未被污染输液袋在4号楼负一层,未被污染输液瓶在医院东南角暂存地。
3、服务商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卫健委、江苏省卫健委的有关规定做好回收物品的处置工作,保证合法依规安全。回收物品的处置利用不用于原用途,也不将回收物品用于生产食品、药品、化妆品、洗涤用品等包装容器及服装、被褥、日用品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产品生产中。
4、服务商不得接受任何属于医疗废物的物品(包括被污染应做医疗废物处理的输液瓶(袋)、玻璃输液瓶),如有发现应及时还给院方做医疗废物处理。收运要求为未被污染输液瓶至少每月一次,未被污染输液袋至少每月三次。服务商免费向院方提供回收专用袋及回收记录册,经清点、称重后双方在回收记录册签字交接。
5、服务商每半年缴一次回收费用,包含费用对应清单明细,对账单由总务科(电话:025-********)。产生的工单投诉等由服务商负责解释。合作期间所造成的人身或财产伤害,均由服务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6、服务商将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西林瓶、玻璃瓶免费带走。
7、双方约定,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再具有回收物品回收处置合法资质的;
(2)乙方因违法、违规处理回收物品受到行政或司法处理的;
(3)乙方因回收处置回收物品不当,致使甲方权益受到影响的;
(4)乙方未按照约定及时上门收取回收物品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秩序,情节严重的;
(5)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行政部门政策规定和通知要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
四、报名事宜
请在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1月28日17:30前,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以Word或PDF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qq.com完成报名,邮件名称及报名文件均命名为“项目名称+服务商名称+联系电话”。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1)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2)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投标资料未密封。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终止:(1)所有服务商的响应文件被询价小组认定为无效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服务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溧水区人民医院行政楼5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2.符合资格要求的相关材料;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书;4.采购内容及要求条款偏离表(详见附件);5.项目技术及其他服务承诺。6.服务商具有相关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及证明材料等。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响应文件一式四份,一正三副,目录及页码清晰,密封,封面信息至少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商名称及联系电话。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七、成交
符合采购人对本项目资格要求,并满足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及要求的基础上,投标报价最高的服务商为中标候选人。不再进行二次报价。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总务科(服务事宜咨询) 物资采购管理中心(采购事宜)
地 址: 南京市溧水区崇文路86号
联系方式: 025-********周老师(总务科)
025-********秦老师(采购中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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