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慈溪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控项目的询价公告
关于慈溪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控项目的询价公告
为加强慈溪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采购内容及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对本年度开展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抽取总数的20%(约16个)地块进行全过程质控。其中第一阶段质控约14个,第二阶段质控约2个。
(二)最高限价: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万元,其中第一阶段地块质控费用0.5万元/个 , 第二阶段质控费用1.5万元/个。高于此限价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
(三)其他:最终质控费用按照实际质控工作量进行结算。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两次。
二、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技术服务要求
对我市辖区内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进行质控,质控分第一阶段调查和第二阶段调查质控。
第一阶段调查质控内容包括:对甲类地块(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且原用途为农用地或未利用地的,不进行采样检测的条件符合性进行审查,并出具质控报告。可不进行采样检测的条件包括历史上未曾涉及工矿企业用途、规模化畜禽养殖、有毒有害物质贮存或输送的;历史上未曾涉及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废水排放、固体废物堆放、固体废物倾倒或填埋的; 历史监测或调查表明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的;现场检查或踏勘表明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迹象的,或者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直接影响的; 相关用地历史、污染状况等资料齐全,能够排除污染可能性的。
第二阶段调查质控内容包括:(一)旁站监督土壤和地下水等采样过程的规范性;(二)复核实验室检测的全套原始记录;(三)抽取一定比例的质控样品进行检测分析;(四)比对调查单位检测结果与质控样品结果;(五)出具质控报告。实验室密码平行样内容包括土壤和地下水密码平行样品,数量分别不低于地块内土壤或地下水样品数的 10%;盲样考核;实验室内密码样测试比对:10%,对现采样品进行重新编码;不少于10%的现场平行样作为实验比对样;判定是否达标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附4;现场检查记录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附3。
四、需提供资料
(一)报价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
A.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B.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C.具有独立的检测检验资质证书(加盖公章);
D.在宁波大市范围的2022年以来同类型业绩(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质控)等相关材料,请报价人自行决定提供;
E.有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资料,请报价人自行决定提供。
2.询价函(附件1)
3.报价单(附件2)
(二)报价要求
报价方一经报价,价格在服务期限内不得更改。
(三)提交要求
1.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18日17:30前。
2.提交方式:所有资料应密封封装,每份材料加盖公章,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快递或直接送达至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428号)。
3.采购联系人:张先生 0574-********。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2023年8月15日
请点击下载: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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