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河北燃料采购公告
国家电投河北燃料采购公告
国家电投河北燃料NJ2024-014竞价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宁晋热电有限公司就市场煤采购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煤炭品种:烟煤(其他),原煤
2. 采购数量:3,000吨
3. 交货地点:河北省 邢台市 宁晋县盐化工园区纬二路东国家电投集团宁晋热电有限公司厂内煤场
4. 交货日期:2024-12-01 至 2024-12-31
5. 运输方式:汽运直达
6. 交货价格:包到厂价(到厂价)
7. 数量验收方式:厂方
8. 质量验收方式:厂方
9.货款结算方式:买方按到厂煤实际结算单价进行结算,付款之前卖方应提供买方财务部门认可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国家调整税率,以不含税单价一致为原则,按调整后税率开具),买方支付方式为结算挂账后一月内以现汇形式付清。。
二、交易平台
国家电投集团煤炭现货采购平台(https://www.spic-coalcg.com)
三、时间安排
报价截止时间:2024-11-27 12:00:00
四、质量标准
提示:
1.热值区间范围包含端值。例如:发热量典型值为2000-5500,即发热量包含2000和5500。
2.挥发分区间范围不包含端值。例如:挥发分典型值为10-48,即挥发分不包含10和48。
煤炭指标 | 单位 | 典型值 | 基准值 | 拒收值 |
---|---|---|---|---|
发热量(收到基低位) | kcal/kg | 3,800-3,800 | 3,800 | |
空干基挥发份(Vad) | % | 12-32 | - | |
干燥基全硫(St,d) | % | ≤1.5 | - | |
收到基灰分(Aar) | % | - | ||
全水分(MT) | % | ≤15 | - | |
空干基内水(Mad) | % | - | ||
粒度 | mm | - | ||
灰熔点(ST) | ℃ | - | ||
哈式可磨系数(HGI) | HGI | - |
五、奖惩标准
1. 发热量考核方法
加权平均统计煤炭Qnet,ar≥ A kcal/kg,到厂综合价 B1元/百大卡?吨;
A kcal/kg>Qnet,ar≥ A-100 kcal/kg,到厂综合价 B1-0.1元/百大卡?吨;
A-100 kcal/kg>Qnet,ar≥ A-200 kcal/kg,到厂综合价 B1-0.2元/百大卡?吨;
A-200 kcal/kg>Qnet,ar≥ A-300 kcal/kg,到厂综合价 B1-0.3元/百大卡?吨;
单批次到厂煤炭Qnet,ar C <A-300 kcal/kg,按[ B1-(A前2位-C前2位)×0.2]×C÷100 元/吨,单独结算。
单批次到厂煤炭Qnet,ar C <A-600 kcal/kg,按[ B1-(A前2位-C前2位)×0.3]×C÷100 元/吨,单独结算。
单批次到厂煤炭Qnet,ar C <A-1000 kcal/kg,按[B1-(A前2位-C前2位)×0.4]×C÷100 元/吨,单独结算。
2. 水分考核方法
月度加权平均统计煤炭全水分,Mt> D% 时,每超出0.1%,扣0.05元/吨;Mt>D+3%,以 D% 为基准每超出0.1%,扣0.1元/吨。
3. 硫分考核方法
月度加权平均统计煤炭硫分,当St,d≥E%,每超出0.01%,扣1.0元/吨;
单批次到厂煤炭St,d> E+0.3%,以E% 为基准每超出0.01%,扣1.0元/吨,单独结算。
4. 挥发分考核方法
月度加权平均统计煤炭挥发分,Vad应在F±3%之间,每超出或降低0.01%,扣0.01元/吨。
注解:关于合同中涉及“字母”的说明
A 基准热值(Qnet,ar) kcal/kg D 全水 (Mt) % B 基准价格(基准车板价) 元/吨 E 硫分 (St,d) % B1 基准质价比 元/百大卡?吨 F 挥发分(Vad) % C 到厂热值(Qnet,ar) kcal/kg
六、保证金
1.本项目收取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金额:100,000元。
竞价保证金汇款账号:040*****090********。
竞价汇款账户户名: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竞价保证金汇款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市建南支行。
2.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30,000元。
履约保证金汇款账号:040*****090********。
履约汇款账户户名: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履约保证金汇款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市建南支行。
七、争议解决
如果卖方对化验结果有异议,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买方提交书面申请复验,经买方同意后,可以在煤样有效期内委托经买、卖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封存的煤样进行复检(费用由卖方承担)。该检验机构的化验结果为最终的结果,任何一方不得再提出异议。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2. 联系人:刘磊
3. 联系电话:189*****956
九、备注
无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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