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湖·御景澜山房地产项目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银湖·御景澜山房地产项目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湖北利达天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恩施银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银湖·御景澜山房地产项目前期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因第一次报名家数不足法定三家,第一次招标失败,现本项目进行二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6074.07平方米(调增23.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5平方米(调增282.7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4平方米(调增408.8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1平方米(调减126.08平方米),绿地率30.10%,容积率2.17,建筑密度16.31%,机动停车位地下841个。楼盘名称为“银湖·御景澜山”。

2.2招标范围:前期物业服务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良好,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

3.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原件,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投标人应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止);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上午8:3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的企业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复印件到湖北利达天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金谷大厦703室)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恩施市金谷大厦703室(湖北利达天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7.公告发布媒体

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hnzbcgxxw.com/)

8.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恩施银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59*****77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利达天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恩施市金谷大厦703室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186*****085


,湖北,恩施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前期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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