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法库县乡镇级(含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法库县乡镇级(含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包组编号:001
采购需求:
1、服务地点:登仕堡子镇、卧牛石乡、柏家沟镇、丁家房镇、孟家镇、大孤家子镇、三面船镇、秀水河子镇、包家屯镇、叶茂台镇、龙山街道、慈恩寺乡、和平乡、吉祥街道、冯贝堡镇、双台子乡、四家子蒙古族乡,共17个乡镇。
2、工作内容:
2.1目标定位与指标管控:明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和功能定位;落实上位规划下达的约束性指标,各类型乡镇可根据自身特色,补充地方特色管控指标。
2.2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重要控制线、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优化国土空间用途结构。
2.3资源保护与利用:对耕地资源、水资源、湿地资源、林草资源、矿产资源、历史文化资源及其他资源进行保护利用指引。
2.4镇村统筹发展:镇村体系规划、村庄布点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及村庄建设边界管控、产业空间与风貌引导。
2.5国土空间支撑体系:对公共服务设施、综合交通设施、公用配套设施、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引。
2.6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提出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的编制内容。
2.7乡镇中心区规划:对用地结构和布局、绿地和开敞空间、景观风貌塑造、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综合防灾减灾、开发强度分区及控制线管控指引。
2.8规划实施保障:对详细规划传导、近期行动计划、“一张图”建设与实施监督进行指引。
2.9在编制乡镇级(含街道)规划时,政策上需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社会稳定评估、生态环境评估等事项,涉及资金均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内。
3、主要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版)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
3.3《辽宁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3.4《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3.5《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规范(试行)》
3.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文件和规划成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6日11时00分至2024年12月0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加密备份文件提交至法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法库县人民政府E区7楼71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2.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身负责。 3.开标时,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法库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法库县政府办公大楼E区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A529
邮箱地址:lndx1202@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重工北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宇杰、马诗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