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智慧化医疗建设项目标段六二次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区域智慧化医疗建设项目标段六二次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区域智慧化医疗建设项目(标段六)(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6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N510*****240*****
项目名称:区域智慧化医疗建设项目(标段六)(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时:①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商时,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二类医疗器械: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②投标人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时无需提供。注:根据国办发〔2017〕41号政策要求“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2)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时:①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复印件或国家新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复印件。②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提供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类医疗器械:提供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3)投标人未进行合同分包的,投标人应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对应资质证书复印件进行响应。投标人要进行合同分包的,投标人应结合自身以及分包供应商的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对应资质证书复印件进行响应,除上述资料外,投标人还应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要求:①格式自拟;②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必须明确体现合同分包比例、分包内容、分包供应商全称,分包内容不能是主体或关键性的内容,本项目主体为“医联体远程中心系统”,否则将被视为分包意向协议书无效。)。
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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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自贡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筱溪街胜利巷156号
联系方式:0813-*******
名称:安迅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琉璃路8号华润广场A座2409号
联系方式:0813-*******
项目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0813-*******
安迅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5日
标签: 区域智慧化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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