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抽样检验招标公告
食品抽样检验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批准,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新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新安县食品抽样检验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安县食品抽样检验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财政部门批复编号:洛新政集采【2016-10-948】
4.代理机构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6】236号
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6.预算金额:约40万元
7.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8.服务期限:三个月
9.政策支持:支持中小微企业
二、采购内容:
抽检2016年新安县流通环节、食品生产环节、食品餐饮环节。食品抽检买样480批次、食品抽样检测480批次、检验报告邮寄若干批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具有本条规定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htm">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开展食品定点委托检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担过食品安全监测项目,具有食品安全监测评估能力,能够按照规定时限出具检验报告、分析上报检测结果;
3. 供应商须具备省级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资质或食品检验机构认定证书(CMAF)资质;
4.供应商须具备采样、送样能力,并有专业的采样队伍及检测队伍,具备满足速冻及冷饮类储运条件的设备;
5.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提供有效期内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
6.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资料: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 报名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
3. 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其他组织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CMA或CMAF)、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应为本公司职工,提供连续1年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为准)。
备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查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磋商小组独立负责。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的获取:同报名时间地点。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24日下午14:40分
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 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地 址:新安县新城310国道与北京路交叉口西200米
联系电话:183*****12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生生大厦5楼
联 系 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
2016年11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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