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城乡智慧仓储物流产业园项目监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谷城县城乡智慧仓储物流产业园项目监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谷城县城乡智慧仓储物流产业园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谷城县城乡智慧仓储物流产业园项目监理已由谷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谷发改审批[2024] 3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谷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谷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国际(湖北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谷城县经济开发区站南大道南侧,谷城北站对面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0㎡,总建筑面积*****.41m2。其中,1#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建筑面积*****.8㎡,2#农产品产地冷链仓储中心,建筑面积*****.48㎡,3#城乡商贸流通集配中心,建筑面积4134.5㎡,4#物流配套服务中心建筑面积9465.24㎡,5#公厕及垃圾站144.39㎡,配套建设消防、供配电、道路等基础设施;购置物流、信息化、制冷等设备及配送车辆。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变更范围内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的监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20 合同估算价:*******.00元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
2.6其他: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至整个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质量标准:所监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1.2人员要求: 3.1.2.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若干规定》(襄住建〔2020〕91号)不存在以下情形:①在襄阳市行政区域以外,担任工程项目总监的;②担任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重点公共建筑项目,且造价超过3亿以上工程项目总监的;③襄阳市行政区域内,已担任三个工程项目总监的。(以上不得存在的情形,出具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书) 3.1.2.2监理人员要求:①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少于1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②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名(其中须包含一名机电安装工程专业),须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建设监理协会核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③监理员不少于3名,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或建设监理协会核发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建设监理协会核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1.2.3以上所有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3.1.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上1-7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 3.1.4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信息登记(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否则认定为无效人员)。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c.hbgucheng.gov.cn/bm/ztb/index.html或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xiangyang.gov.cn/)-进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并进行注册登记和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网址:http://58.19.180.143:8081/fwzx/******/list.html)。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26日00:00至2024年12月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4.3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襄阳市人民政府网、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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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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