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中心一基地”阳光房及部门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工程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两中心一基地”阳光房及部门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工程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市公安局“两中心一基地”阳光房及部门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JSZC-******-NTWL-C2024-002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06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NTWL-C2024-0023
项目名称: 南通市公安局“两中心一基地”阳光房及部门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9.******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0元
采购需求:
南通市公安局“两中心一基地”的综合楼、地下装备库的室内装饰、装修电气;警校巡特警地面晾衣棚;拘留所、武警用房的屋面阳光房;休闲洽谈区的洗脸盆配水等,详见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 50 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有效的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如为联合体响应,双方均须提供。
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如为联合体响应,双方均须提供。
3.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如为联合体响应,双方均须提供,且代理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方的同一人。
4.如为联合体响应,须提供“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和 “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见附件4、附件5)。
5.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如为联合体响应,双方均须提供。
6.响应供应商须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双方提供;
7.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如为联合体响应,双方均须提供
8.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证书的注册单位均为本供应商,如为联合体响应,则为联合体牵头方),须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
9.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响应,须为联合件牵头方)的正式员工,提供有效的响应供应商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10.提供有效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附件6)
11.提供有效的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7),如为联合体响应,双方均须提供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13),如为联合体响应,双方均须提供; 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提供,详见附件14),如为联合体响应,双方均须提供; 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如符合监狱企业的须提供,详见附件14),如为联合体响应,双方均须提供。
2.提供空调机、电热水器、便器(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水嘴(水龙头)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扫描件
3.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电线电缆”、“插头插座”、“照明电器”、“消防产品”、“建材产品”等用于本项目的产品须具有3C认证书的扫描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要求,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截图留存并归档)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仅指本项目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要求,代理机构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企业信息-施工企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供应商进行截图保存)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0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时间:2024-12-0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崇川路58号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24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保证金执行。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如为联合体响应,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单位提出,由采购单位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代理机构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6、本项目属于非招标方式,不存在唱标环节。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在磋商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因此不公开唱标。最终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成交金额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站发布的成交结果公告获得。
7、如为联合体响应的,除特别声明之处,其余材料均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娟
电话:139*****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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