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学校零星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特殊教育学校零星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MCPCZ[2016]109号 | 标讯类别: | 省内 | |
招标人: | 浦城县特殊教育学校 | 资金来源: | 国内政府资金 | |
业主名称: | 浦城县特殊教育学校 | 所属地区: | 南平市 | |
项目名称: | 浦城县特殊教育学校零星修缮工程 | 所属行业: | 房屋建筑 | |
招标代理: | 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评标方式: |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
招标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
最高控制价: | 118.1822万元 | 代理开标人员: |
姓名 | 身份证 | 证书编号 | 附件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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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费:300元
标书费说明:
图纸费:元
平台使用费:100元
是否记名购买:否
记名材料备注:
本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企业通过浦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pcggzy.com/ 进行在线购买招标文件,购买后如需纸质招标文件请自行联系招标代理企业;投标企业需通过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无需递交纸质文件;开标后,唱标解密时间为代理开启解密后60分钟内。谨记暗评文件(如技术文件等)不得体现投标企业信息,上传后加盖CA电子签章的文件即为正本;企业须使用深圳CA进行签章,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逐页检查投标文件的电子签章是否完整。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的损失。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70-519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21:00,周六08:30-17:30)。 |
保证金:23500元贰万叁仟伍佰元整
标书售卖时间(报名时间): | 2016-11-01 08:30:00 | 至 | 2016-11-05 23:59:00 |
质疑时间: | 2016-11-01 08:30:00 | 至 | 2016-11-06 17:00:00 |
答疑/补充通知时间: | 2016-11-01 08:30:00 | 至 | 2016-11-07 17:30:00 |
投标时间: | 2016-11-01 08:30:00 | 至 | 2016-11-14 09:30:00 |
保证金提交时间: | 2016-11-01 08:30:00 | 至 | 2016-11-13 16:30:00 |
开标时间: | 2016-11-14 09:30:00 |
招标人信息 | 代理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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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浦城县特殊教育学校 | 代理机构(公章): | 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 徐剑 |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 乐仁德 |
地址: | 浦城县 | 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三八路4号福州商业储运公司综合楼2层 |
邮编: | 353400 | 邮编: | 350001 |
联系人: | 徐剑 | 联系人: | 余雯娟 |
办公电话: | / | 办公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移动电话: | 138*****042 | 移动电话: | / |
致:福建省浦城县安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浦城恒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浦城县宏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城县特殊教育学校零星修缮工程已由浦城县教育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浦城县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浦城县特殊教育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浦城县水南。
2.2.工程建设规模:活动场地铺设人工草及绿化景观等零星工程;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控制价报告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3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无。
2.6.标段划分:无.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南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2)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的规定。
(3)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8分(第三季度);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4.2.被邀请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1月1 日8时30分至2016年11月5 日23时59分登录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pcggzy.com)进行在线购买。购买后如需纸质标书请自行联系招标代理企业;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4.3.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预算等)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K=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叁仟伍佰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方法一:投标单位在线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并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已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方法二: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方法三:南平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方法四:按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建设工程保证保险。
1、投标人按本工程项目获取由系统自动生成,且是对应投标人唯一的随机子账号,只允许本投标人按获取到的子账号打入投标保证金,如有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打入同一子账号,则涉嫌串标、围标,其投标将被拒绝,后果自负。
2、投标人无需在银行进账单的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填写任何信息(若必须填写可备注保证金)。
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允许打入交易中心主账号,需按要求打入子账号,子账号中的“-”符号输入时使用数字键盘右上角的减号“-”,不能省略,否则会造成资金不能到账,后果自负。
4、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将保证金错入交易中心主账号或不是系统分配给投标人对应本项目唯一的子账号,其投标将被拒绝,后果自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需通过随行软件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
7.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网址: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pcggzy.com)
7.3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6 年11 月14 日 9 时 30 分。(招标人在售标起始时间开始接收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到后,启动解密程序,投标人必须在解密程序启动后的半个小时以内确定对投标文件解密
7.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带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5 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城县特殊教育学校
地址:浦城县水南邮编: 353400
电话:徐剑 联系人: 138*****042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三八路4号福州商业储运公司综合楼2层,邮编: 350001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余工 (浦城分公司)
交易中心名称: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县招待所内。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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