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梯寺戏台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石梯寺戏台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邀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中恒莆招字[2016]02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厢区东海镇坪洋村石梯寺戏台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莆田市石梯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莆田市石梯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邀请福建省金东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日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亿晟建设有限公司3家投标人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东海镇坪洋村;

2)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353㎡,约25万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4)总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需要招标文件的请于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国资大厦603)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含工程预算书),招标图纸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伍仟元(¥:5000元)及以上,投标人必须以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3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城厢区东海镇人民政府三层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莆田市石梯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城厢区东海镇

电话:蔡先生

联系人:138*****22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国资大厦603

电话:185*****883

联系人:曾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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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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