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北郊机场改扩建工程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论证报告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洛阳北郊机场改扩建工程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论证报告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洛阳北郊机场改扩建工程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论证报告项目,采购人为洛阳交通投资集团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人参与。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1 项目概况:洛阳北郊机场位于北郊邙山之巅,距市中心10公里,总占地面积2850余亩,候机楼面积为*****平方米,停车场面积8000平方米,是国家一类航空口岸、国家民航飞行员培训基地、豫西地区重要的民用支线机场。2021年6月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共同批复《洛阳北郊机场总体规划(2021年版)》,根据总规的批复,洛阳北郊机场改扩建工程定位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北方训练网络核心机场,旅游干线机场。
洛阳北郊机场现状布局可分为五个区域:飞行区(含客机坪和训练机坪)、航站区、学院区、工作区及油库区。飞行区主要由跑滑系统、机坪及部分空侧内的设施组成;学院区位于机场西南侧,包括教学楼、功能用房及训练机库;工作区与航站区位于飞行学院东侧,主要由航站楼、站前广场、空管设施、航运设施、机场配套工作用房、公用设施等组成;供油区域位于航站区东侧,主要负责机场航空加油。
1.2 标包划分:1个标包。
1.3 采购范围:洛阳北郊机场改扩建工程建设所需用地范围内的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并协助完成汇报工作以及报批工作等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的《采购方案》。
1.4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止。
1.5 服务地点:洛阳市。
1.6 服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及采购文件要求。
1.7 服务成果:满足采购方案及采购人要求。
2. 响应人资格要求2.1 响应人应满足如下要求:
(1)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
(2)资质要求:响应人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下列有效企业资质证书之一:
1)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2)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以上资质证书在国家规定的存续期间内视为有效证书。
(3)业绩要求:响应人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证书;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负责人职务;为响应人在职正式员工,与响应人签订了劳动合同。
2.2 信誉要求:截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响应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21年12月1日至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应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2.3 信用要求:
(1)截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河南)(https://credit.henan.gov.cn/)”网站中“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洛阳(https://xyly.ly.gov.cn/)”网站“红黑榜”中的“黑榜”名单。(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2)截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2.4 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采购。
2.5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牵头人与成员均须满足上述2.1(1)、2.1(3)、2.2、2.3项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2.4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必须在本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循联合体协议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对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成员组成作任何变更。
(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并负责本项目采购范围内的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及相关内容。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并负责本项目采购范围内的用地预审及相关服务。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上述2.1(4)项要求,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正式员工。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注:(1)本项目类似项目业绩定义: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同范围包含用地预审或规划选址评估项目业绩。
(2)响应人作为分包人或非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不能作为有效业绩。
(3)响应人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应至少包含服务内容、签章页等能体现类似项目业绩定义所包含的内容,否则须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 采购文件的获取3.1 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资料在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楼707室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或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wxzbglzx@163.com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注: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时,请电话告知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379-********),进行电话远程审核,复核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1或附件2)。
(3)采购文件领取表(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3)。
3.2 采购文件售价300元/标包,售后不退。通过发邮箱获取采购文件时,响应人应将文件费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响应人名称+项目名称(备注可简写,意思表达清楚即可)。
4. 响应文件的递交4.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10日09时30分,地点为洛龙区通衢路与厚载门街交叉口洛阳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702室。
4.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
特别提醒各响应人: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响应无效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6. 联系方式采购人(代建人):洛阳交通投资集团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207号
联系人:袁女士
电话:0379-********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楼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379-********
邮箱:wxzbglzx@163.com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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