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年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年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招标编号: DQSH-DLGK2024-05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2025-2027年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本次招标为哈尔滨石化公司2025~2027年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框架招标,主要内容为依据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按招标人要求,对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监理服务。
合同暂估价:人民币 500万元(1个标段),资金来源随所涉及的工程建设项目同步落实。
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
服务周期及要求:自2025年01月0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根据招标人要求需要实施监理,且依据费用计划分解,监理费在100万元以下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自施工阶段开始,至保修期结束,对监理范围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进行全过程监理,协助委托人开展费用管理。
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化工路173号。
报价方式:用监理费批复概算折扣率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折扣系数招标控制价为7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为废标。
付款条件:按工程实际进度,分期支付监理费,项目中交时,监理费的支付不超过90%,其余款项,待监理资料归档后30日内付清。
项目承办人:王家骥 联系电话:0451-********。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
包括2025年01月0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开工建设,根据招标人要求需要实施监理,且依据费用计划分解,监理费在100万元以下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自施工阶段开始,至保修期结束的全过程履行监理义务,实施监理服务(具体建设项目以及相关要求以机动工程部下达的监理委托单为准)
2.3技术要求
2.3.1 投标方报送的投标文件以招标文件及基础设计文件相关内容为编制依据。
2.3.2 监理技术要求应满足相关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强制性条文相关技术规定,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炼油化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Q/SY*****-2020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714号
《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炼油化工建设项目交工和施工过程技术文件管理规范》Q/SY*****-2022
《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范》Q/SY *****-2022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验收管理细则》物装〔2022〕9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管理办法》中油物装〔2021〕167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石油股份安全环保〔2024〕18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中油综管〔2021〕119号
以及其它专业最新标准规范和哈尔滨石化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2.3.3 本工程的质量标准为:合格;
2.3.4 投标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和相关依据文件编制合理可行的监理大纲,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3.4.1监理对策
(1)初步拟定的针对本监理服务特点的监理工作指导思想;
(2)主要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
(3)拟投入的监理力量;
(4)为搞好本监理服务而向业主提出的原则性建议;
2.3.4.2监理方案
(1)监理组织方案;
(2)四大目标控制方案及措施;
(3)合同管理方案;
(4)组织协调方案;
(5)监理组织机构和人员时间安排表;
(6)工程检测设备一览表。
2.3.4.3投标人对本工程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拟采用的监理措施。
2.3.5 监理单位应根据本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及工程环境等因素设立现场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不低于投标文件对监理人员的要求。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及关键监理人员,需征得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办理审批。
2.3.6 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具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办公场所,基本的办公及通信、网络设施,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及工具。
2.3.7 监理单位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必须对业主提供优质的监理服务,按监理规划与监理细则落实各项工作。其监理工作主要内容为协调设计、采购、施工等有关单位间的工作接口联系,进行项目的HSE、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全方位组织协调工作,使之符合设计规范和委托人的要求,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2.3.7.1在工程开工前,协助委托人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3.7.2协助委托人进行图纸资料的管理;组织施工图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在工程具备开工条件时,签发工程开工报告;
2.3.7.3配合委托人召开工程外部关系协调会,主持监理例会,审查被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并经委托人审定后签发执行;
2.3.7.4督促、检查被监理单位履行合同情况,严格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以及设计图纸文件要求进行施工,检查验收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对主要部位、关键环节及隐蔽工程的施工按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旁站监理,对工程质量负责;
2.3.7.5检查确认运到现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审查被监理单位提交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采购清单及其所列规格、型号与质量、数量;确认进场材料、构配件的质量,参与设备现场开箱检验,防止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用于工程;
2.3.7.6按照哈尔滨石化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要求,组织焊工入场测试;
2.3.7.7按合同工期对施工进度进行控制和检查,定期向委托人报告工程进度情况及有关建议,控制工程进度;
2.3.7.8及时对合格工程进行计量,签发工程付款凭证,报委托人审定;
2.3.7.9调解委托人与被监理单位的争议,公平处理有关索赔事宜;
2.3.7.10组织工程初验,负责组织被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的消缺、整改及尾项清理;
2.3.7.11参与质量事故调查;
2.3.7.12参与由委托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按委托人要求进行固定资产移交、竣工资料管理及归档;
2.3.7.13保修期间,负责检查工程质量状况,参加质量问题责任鉴定;对使用过程中暴露出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督促被监理单位限期整改,并提供技术指导,直至质量合格。
2.3.8 执行相关管理规范和哈尔滨石化公司建设工程相关管理规定及招标文件中监理合同范本的条款。
2.3.9 监理单位应设具有全国工程造价执业资格的专人完成所承担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并加盖执业资格章、总监名章及监理单位公章。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的误差率要控制在5%以内,如工程管理部复审审减率超过5%,将按监理费的1-3%考核监理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需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投标人必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资源库的入库承包商,且入库资质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3.4投标人必须为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5总监理工程师:化工石油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理职务,且从事监理工作8年及以上(需要提供单位证明)。总监代表: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且从事监理工作5年及以上(需要提供单位证明)。组建包括总监、安全、土建、动/静设备、管道、电气、仪表、信息等专业不低于9人的管理团队。
3.6所提供的资料不存在弄虚作假,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7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履约承诺,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3.8投标人在近3年(2022年1月-至今)具备石油、石化、化工企业承揽过单项造价超过一亿元的炼化装置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应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发票复印件。
3.9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查询之日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年1月1日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上三个均要求投标人提供截图,以评委开标当时查询为准)。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年11月 26 日 16:00:00 时至 2024 年 12 月02日 23:59:59 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5万元 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 年 12月 11 日 08 时 2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化工路173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陈龙 联系方式: 0451-********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8室
项目负责人:汪 林 邮政编码: ******
电 话:0459-******* 电子邮件:wl******@163.com
9.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171*********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1-9-9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171*********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1-9-9
标签: 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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