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钻井液材料采购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钻井液材料采购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钻井液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钻井液材料采购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根据分公司塔里木项目运行安排,结合采购计划,分公司拟对钻井液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预估金额770万元(含13%增值税),据实结算。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降粘型抗高温抗盐降失水剂。降粘型抗高温抗盐降失水剂(约600吨),最高限价*****元/吨。
2.4 交货期: 由钻井分公司在下达采购订单时予以指定。
2.5 交货地点:至新疆轮台县红桥工业园区胡杨路1号或项目服务现场。
2.6 技术要求:
应满足以下要求,有一项指标达不到要求,将否决其投标(依据产品检测报告)。
投标人中标后需提供塔里木油田市场准入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方可签订合同。
编号 | 主要技术参数 | ||
---|---|---|---|
1 | 项 目 | 指标 | |
外 观 | 黑色粉末及颗粒 | ||
水 分,% ≤ | 15 | ||
PH值(1%水溶液) | 8.5-9.5 | ||
降粘率,% ≥ | 85 | ||
相对膨胀降低率, %≥ | 45 | ||
淡水浆 | API滤失量 ,ml ≤ | 9 | |
220℃高温高压滤失量,ml ≤ | 25 | ||
盐水浆 | API滤失量,ml ≤ | 10 | |
(8%氯化钾) | |||
220℃高温高压滤失量,ml ≤ | 30 |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 。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1)投标人要求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2)投标人必须为标的物制造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具有塔里木准入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若投标时未办理承诺中标后30日内办理)。
3.3.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与此次招标内容同类的销售业绩(最少提供1份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合同标的额至少在100万元以上)。发票投标人须自行核实,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
3.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状况良好,承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提供2023年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凡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的企业,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3.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
(3)承诺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近三年(自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行为,格式自拟。
(4)如投标人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与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合作过,应未出现过质量、信誉及合同纠纷问题(招标人提供名单为准)。招标人明确禁止交易的服务商以及职业禁入的相关法人和项目负责人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招标人提供名单为准)。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 其他要求:
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 11月 26 日至2024年 12 月 02 日 23 时59分59秒前(北京时间),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以开具发票。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 年12月 10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 8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通过企业网银向昆仑银行指定“保证金账户”支付,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投标人电子钱包——分配至本项目(标段),确定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0019
银行账号:269*****171*********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注意: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打款之后务必核实是否打款成功,同时与项目负责人确认是否成功递交保证金,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的情况,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 进行解决。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下调,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 | 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 |||||||
地 址: |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 邮编: | ||||||
联系人: | 张工 | 邮箱: | *********@qq.com | |||||
电 话: | 022-******** | 手机: | ||||||
意见与建议: | 022-******** | |||||||
2024年 11 月 26 日 | ||||||||
标签: 钻井液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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