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工程服务招标公告
2016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工程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 |||
项目名称: | 岳阳县2016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 ||
招标单位/人: | 岳阳县房产局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20000(保证金不能现金缴纳) |
开户行名称: |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保证金缴纳银行: | 中国交通银行岳阳市府东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岳阳市支行 | ||
保证金缴纳公示(开标时间进行公示) | |||
缴纳单位 | 缴纳金额(元) | 缴纳状态 | |
暂无记录 |
(已邀请单位):
岳阳县房产局的岳阳县2016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编号:2016-1106)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请你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内容、要求:
1、项目名称:岳阳县2016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采购内容: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确定一家中标单位,作为本项目的服务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项目需求”。
3、采购编号:2016-1106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预算:102358.79万元。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为事业单位,只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2)竞标人具有满足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3)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相关承诺);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 年11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里牌政务中心)。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磋商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元)。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6年11 月15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岳阳县房产局
地 址: 岳阳县城关镇兴荣路
联 系 人: 许海峰联系电话:139*****888
采购代理: 岳阳建宇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岳阳县城关镇兴荣路云龙大酒店东侧二楼
联 系 人: 李锦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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