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烟气净化系统增加SER脱硝系统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烟气净化系统增加SER脱硝系统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烟气净化系统增加SER脱硝系统(二次公告)询比公告
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烟气净化系统增加SER脱硝系统(二次公告) |
二、标段(包)编号:202*****030183*****1001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自筹 |
(二)项目建设规模: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30日,公司注册资金8010万元人民币。该项目位于衡水经济开发区大麻森乡安辛庄,占地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 新建一期生活垃圾处理量为两台500吨/日炉排炉焚烧线,配一台20兆瓦汽轮发电机组;采用“半干法+干法+SNCR”烟气净化工艺,工艺流程为:SNCR+旋转雾化器半干式反应塔+消石灰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单元制烟囱,焚烧余热锅炉由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汽轮发电机组由南京汽轮电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烟气净化设备由无锡华星东方电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
七、本次采购范围及内容:烟气净化系统增加一套SER脱硝系统(两台炉公用1套)。详见《技术规范书》。 |
八、本次采购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开元路1799号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九、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
十、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个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所管理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且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七章)。 4、业绩要求: 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个脱硝系统供货业绩,注:如供应商提供设备成套合同或EPC合同,合同中须体现相关设备供货承包内容,且设备供货由供应商负责(上述业绩证明须提供业绩关键页合同扫描件,须体现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施工范围、签字盖章等信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附表(其中附表至少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可不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法人可不提供,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成立期限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法人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6、分包要求:本项目仅允许对安装工程进行分包,如有分包,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拟分包单位。拟分包单位须满足资质要求,并提供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及资质证明材料。 7、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包)中同时参加报价; 9、本标段(包)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报价。 |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二、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6日 到 2024年12月02日23时59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三、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 10时00分 |
十五、响应保证金: |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0元 (二)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名称: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黄楼支行 收款账号:020*****192******** |
十六、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 |
十七、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
十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开元路1799号 |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财智中心B座 |
联系人:佟美娟 | 联系人:马一鸣 |
电话:133*****902 | 电话:010-******** |
邮箱:********@qq.com | 邮箱:mayiming@cweme.com |
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烟气净化系统增加SER脱硝系统(二次公告)询比公告
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烟气净化系统增加SER脱硝系统(二次公告) |
二、标段(包)编号:202*****030183*****1001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自筹 |
(二)项目建设规模: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30日,公司注册资金8010万元人民币。该项目位于衡水经济开发区大麻森乡安辛庄,占地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 新建一期生活垃圾处理量为两台500吨/日炉排炉焚烧线,配一台20兆瓦汽轮发电机组;采用“半干法+干法+SNCR”烟气净化工艺,工艺流程为:SNCR+旋转雾化器半干式反应塔+消石灰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单元制烟囱,焚烧余热锅炉由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汽轮发电机组由南京汽轮电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烟气净化设备由无锡华星东方电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
七、本次采购范围及内容:烟气净化系统增加一套SER脱硝系统(两台炉公用1套)。详见《技术规范书》。 |
八、本次采购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开元路1799号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九、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
十、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个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所管理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且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七章)。 4、业绩要求: 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个脱硝系统供货业绩,注:如供应商提供设备成套合同或EPC合同,合同中须体现相关设备供货承包内容,且设备供货由供应商负责(上述业绩证明须提供业绩关键页合同扫描件,须体现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施工范围、签字盖章等信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附表(其中附表至少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可不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法人可不提供,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成立期限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法人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6、分包要求:本项目仅允许对安装工程进行分包,如有分包,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拟分包单位。拟分包单位须满足资质要求,并提供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及资质证明材料。 7、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包)中同时参加报价; 9、本标段(包)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报价。 |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二、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6日 到 2024年12月02日23时59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三、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 10时00分 |
十五、响应保证金: |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0元 (二)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名称: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黄楼支行 收款账号:020*****192******** |
十六、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 |
十七、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
十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开元路1799号 |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财智中心B座 |
联系人:佟美娟 | 联系人:马一鸣 |
电话:133*****902 | 电话:010-******** |
邮箱:********@qq.com | 邮箱:mayiming@cweme.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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