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业务服务采购项目
涉税业务服务采购项目
涉税业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4-SH17-FW1267
本招标项目涉税业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2招标范围(服务内容):
2.2.1常年财税咨询顾问服务:对公司日常经营中遇到的财税问题提供政策咨询及操作建议。其中,对于口头提出的咨询,在 24 小时内予以解答;对于书面形式提出的专项咨询,在要求期限内用“顾问意见书”形式予以解答;对公司重大涉税事项提供具有前瞻性的税务规划专项咨询服务,进行适当性和适用性税务分析,以保证财税工作的合规性和规范性操作;定期或实时传递最新财税政策,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分析其适用性和影响,提出积极应对措施;每年安排项目组对公司的财务核算、纳税申报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对关注到的财税风险进行提示,并提出专业处理建议;根据公司需要,提供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财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财税相关最新政策法规和业务相关需求的培训;根据公司需要,对公司的重要合同、文书涉税条款提供现场或书面税务处理意见,帮助公司防范相关的涉税风险;对公司服务期内的稽查自查及评估预警提供专业辅导服务,协助公司与税务机关的专业沟通(不包含税收政策不明确或非专业类的税务争议事项);
2.2.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弥补亏损等审核鉴证服务:为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提供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审核鉴证服务,在公司要求的时限内出具审核鉴证报告,并指导财务人员正确进行纳税申报;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纳税年度拟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协助准备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备查资料,并出具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核鉴证报告;对公司下属各控股公司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纳税年度弥补亏损工作等进行鉴证服务 。
2.3服务地点:湖北省。
2.4服务质量要求:
2.4.1常年财税咨询顾问服务:及时就相关财税问题提供政策咨询及操作建议,就重大涉税事项提供专项咨询服务,提供财税新政策解读,税务风险排查,财税专业培训等服务,避免涉税风险、降低招标人纳税成本及各项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经济利益、争取招标人利益最大化。
2.4.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弥补亏损等审核鉴证服务要求:在财务审计、税务审计的基础上,完成年度纳税评估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保障公司年终决算工作顺利完成,保障企业所得税年报顺利申报;出具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核鉴证报告;出具弥补亏损鉴证报告等。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6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拟划分2个标段,标段1:常年财税咨询顾问;标段2: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弥补亏损等审核鉴证服务。两个标段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未标明某个标段的,视为标段一、标段二均适用)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税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资质,2022年度、2023年度行业评级4A及以上。(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清晰扫描件等证明资料)
3.3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所投标段服务团队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及税务师资格(须提供证书清晰扫描件);项目服务团队至少配备4人(包含项目团队负责人),其中至少2位主审具有税务师资格(须提供证书清晰扫描件)。项目团队所有人员须同时提供①社保(供应商2024年任意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社保记录)②劳动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3.4业绩要求: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年度平均业务收入不少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1500万元)。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度(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审计报告必须是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且有注册会计师签字或盖章的。若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年度,仅需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提供以上资料的,将被否决。
3.6信誉要求: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6.3 2021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同时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3.6.4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详见附件一)。
3.6.5投标人及投标人拟参与本项目的人员未被列入招标人黑名单。
3.7投标人承诺:
(1)投标人承诺截至投标截止日不存在以下情况: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暂停部分或全部经营业务、责令停业等行政处罚,尚未完成整改、恢复业务资质。或因承担业务受到上述行政处罚后恢复业务资质未满三十六个月;近三年内因承担业务受到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三次(含)以上;近三年内因项目质量问题被监管部门书面警示两次(含)以上。
(2)投标人须承诺截至投标截止日,本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主审不存在下列情形:
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吊销执业证书或暂停执业行政处罚,完成整改、恢复执业资格未满三十六个月;近三年内因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近三年内担任主要成员的项目因质量问题被监管机构书面警示。
3.8其他要求:
3.8.1仅标段2适用:参与本标段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须进入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100位。(排名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最近一期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信息为准。须提供查询截屏等证明资料)。
3.8.2投标人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律师人员合计不少于15人。所有人员须同时提供①社保(投标人2024年任意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社保记录)②劳动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③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律师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3.8.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4承诺遵守《合规交易承诺函》(见文件)全部内容。
3.8.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8.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2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内按顺序完成以下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如遇到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平台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或微信关注“能源一号网”在线咨询;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按照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搜索本项目,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账号密码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一致,首次登陆需使用“验证码登陆”方式),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请务必保证填写的开票信息正确,否则后果自负)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通知公告-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为保证申请人U-key在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申请人,平台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将提供查询服务。
4.2招标文件每个标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不划分标包的项目按一个标包),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本项目标书费及中标服务费发票均为电子发票(发票开出后,可自行在缴费平台下载),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具标书费电子发票(请务必保证填写的开票信息正确,否则后果自负),电子发票获取详见公告附件。开票信息中请不要出现:?、空格等特殊字符,此类问题将导致无法开票。
公告附件:投标人办理U-key指南、投标人用户手册、投标商付款及开票操作手册V1.1。
4.5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平台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12月16日09 时0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标段一提交0.6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标段二提交0.8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149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陕西北路1726号
联 系 人:王玮;部门负责人:尚曌喆
电 话:027-********
电子邮箱:candy******@163.com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5日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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