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NG公交车及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LNG公交车及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受南安市公共交通公司的委托,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所需的清洁能源LNG公交车采购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资质的合格投标人以密封标书的方式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ZYQZ*******-1

2、采购项目:清洁能源公交车采购及服务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一节技术要求

4、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个月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社保机构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否则为无效标)。

⑹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列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本次采购项目预算审核价(最高控制价)为*******.00元,超过预算审核价(最高控制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0.2第五款。

6、招标文件公告时间:2016年11月14日起至2016年11月21日;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下载,每份采购文件为200元,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应在提交投标(谈判)文件前认缴。如需邮寄另加收邮寄费50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2016年12月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郑成功雕像旁)。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网站上公布,针对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2、对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不满可拨电话189*****404进行投诉。

13、采购人联系人:候先生联系电话:137*****949

招标代理机构: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坪山路正路商务大厦后楼四楼

邮编:362000传真:****-********

项目负责人:曾先生电话:****-********

电子信箱:fjzyzb@163.com

14、购买采购文件及缴纳相关费用账户:

开户名称: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号:****************129

保证金确认:陈女士

电话:189*****900



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9.doc">ZYQZ*******-1南安市公共交通公司清洁能源公交车采购及服务(发售稿).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交车 清洁能源 公共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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