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玖城壹号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铁建玖城壹号公开招标公告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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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租赁服务 需求描述 中铁玖城壹号小区准备在近期对小区直饮水服务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 | 2,600.00 元 | 1(件) | 2,600.00 元 |
中铁玖城壹号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计划编号:
项目名称:中铁玖城壹号小区直饮水服务
招标人及招标机构:中铁十一局集团武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二O二四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一、招标项目内容
二、资格条件要求
三、磋商有关说明
四、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五、其它有关规定
六、联系方式
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
一、项目情况一览表
二、项目概述
三、关于踏勘
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一、施工工期、地点及验收方式
二、报价要求
三、服务质量保证
四、付款方式
五、责任纠纷
六、其他要求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二、评审标准
三、无效响应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一、磋商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磋商要求
四、中标人的确认
五、成交通知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七、签订合同
第六篇 合同草案条款
一、合同主要条款
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经济部分
二、服务部分
三、商务部分
四、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五、资格条件及其他
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铁玖城壹号小区(以下简称招标人)准备在近期对小区直饮水服务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招标项目内容
包号
分包名称
场地租赁费
(最低限价·元)
直饮水收费
(最高限价·元)
磋商保证金
(元)
成交商数量(名)
一
小区直饮水服务
2600元/直饮水终端点/年
在现有直饮水价格的基础之上,下调10%以上
0
待定
注:投标人名称与报名名称相符才具有投标资格。
二、资格条件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投标人,请在千里马官网(https://vip.qianlima.com)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11月26日)起7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报名
1. 竞争性磋商文件制作费:人民币 0元/份
2.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 26 日-2024年12月4日下午16:30前(工作时间)
3. 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投标人在报名期限内向招标人提交《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联系人:王老师。投标人未按规定方式报名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收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报名成功条件:文件制作费以规定方式足额缴纳且在报名期限内到账;《文件发售登记表》以规定的时间及方式向招标人提交。
5、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 按规定的方式及时间缴纳了磋商文件制作费以及磋商保证金;
2. 按规定的方式及时间完成报名;
3. 按规定的方式及时间递交了响应文件。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二郎街道石杨路66号,中铁玖城壹号小区物业客服中心(七栋一楼)。
(六)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6日北京时间9:30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北京时间16:30
(八)开标时间:2024年12月 10日北京时间10:00
(九)开标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二郎街道石杨路66号,中铁玖城壹号小区物业客服中心(七栋一楼)。
四、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及时间
(1)磋商保证金:按本篇“第一项 招标项目内容”要求的金额为准足额提交。
(2)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人通过其银行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且在2024年10月10日上午10:00前必须到账。务必在转账凭证上备注“CQVIE******** ” 以及“磋商保证金”字样。
注:磋商保证金账户、磋商文件制作费账户与履约保证金账户相同。投标人“磋商文件制作费”及“磋商保证金”如同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转账时应分项标注:“磋商文件制作费0元、磋商保证金 0元”字样,以便招标人开具缴费收据。
(二)磋商文件制作费以及磋商保证金账户
户 名:中铁十一局集团武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富洲支行
账 号:113*****8134
(三)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投标人凭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向招标人提交《磋商保证金登记表》(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登记表)纸质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该表格,导致其磋商保证金延迟退还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磋商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中标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于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无息退还,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将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差额部分转账缴纳补齐。
(五)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合同签订前7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通过其基本银行账户向招标人缴纳。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如有违约行为发生,招标人将不予退还该笔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结束后,中标人无违约责任方可办理履约保证金退款手续,退款手续完清后招标人在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货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二)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千里马官方网(https://vip.qianlima.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三)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在中铁玖城壹号小区物业客服中心。
六、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全称:中铁玖城壹号小区。
详细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二郎街道石杨路66号,中铁玖城壹号小区物业客服中心
招标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王 露 023-********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滕建兵 187*****701
单位监督电话:(023)********
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
一、项目情况一览表
包号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年)
中标人数量(名)
一
中铁玖城壹号小区直饮水招标
3年
待定
二、项目概述
(一) 项目情况
招标项目现有6栋楼,小区管理面积15.8万多方(地面),2113户,常住人口1万人左右,入住率基本达到99%。本次计划提供2台直饮机场地租赁点。地点:为小区大门左侧、三栋。
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自行设计制定本项目饮水设备投入方案(含设备投入清单),所投饮水机设备需符合省级(含直辖市级)以上卫生部门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提供证明材料),同时符合中国强制性产品CCC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设备投入清单格式自定,附相关设备的技术参数或说明书等相关资料,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后有效)。
2.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自行设计制定本项目设备安装实施方案。安装方案应充分考虑并符合安装有关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不能破坏小区环境,涉及土建施工部分工作的,必须由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负责实施,实施前需通过招标人工程部审核以及报物业客服中心备案。(设备安装实施方案格式自定,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后有效)。
3.中标人必须配备负责直饮水设备的清洁卫生及设备的维修、维护人员,使饮水设备能达到外观整洁、水质合格的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草案条款篇。
4.投标人保证每半年提供不少于一次的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在保证水质安全后方可投入运营,如不满足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草案条款篇有关规定处理。
5. 投标人负责直饮水系统的水表、电表采购及安装工作,要求能够准确计量,统计数据方便快捷,同时减少对招标小区的影响。(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制定水表、电表安装方案,格式自定,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后有效)
6.直饮水系统产生的水费、电费由中标人负责承担。
7.招标人将严格按照投标人投标响应方案及有关承诺组织验收。
(二)项目服务期
中标人的服务期限为3年,即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服务期限为3年。若投标人在服务期间服务质量无法达到合同要求,招标人有权进行处罚或提前终止合同。
(三)本项目涉及的费用及有关说明
1.设施设备投入费,即投入成本。包含设施设备投入费以及满足正常运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经营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承担,中标后,招标人将拒绝一切形式的变更或补偿要求。
2.场地租赁费,即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人的场地使用费。实际金额按投标人中标价进行结算。
3.直饮水收费,即使用人消费直饮水所产生的费用,由消费者负责承担支付。直饮水收费单价按投标人中标价计费。
三、关于踏勘
(一)踏勘时间:潜在投标人可于2024年11月 26 日-2024年11月30日(工作日上午9: 30-11:30,下午14:30-16:30),自行至现场进行查勘,踏勘费用自理。
(二)踏勘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二郎街道石杨路66号,中铁玖城壹号小区。
(三)联系人:王老师
(四)联系电话:023-********
(五)踏勘有关说明:
1.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无论投标人现场踏勘与否,均视为已知晓踏勘现场相关情况,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装修装饰及运营成本增加等情况发生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
1.投标人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且必须响应,否则为无效投标。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一、施工工期、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施工工期: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
(二)服务地点:中铁玖城壹号小区。
(三)验收方式:
1.中标人自检合格后,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由招标人组织项目验收,经招标人、中标人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时,双方对验收存有争议的,招标人保留聘请第三方机构或单位介入解决争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2.项目运营前,中标人必须提供与本项目运营有关的全套行政许可证明材料。
(四)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 中标人的电路、水管、直饮水终端机的安装应与合同一致,标准符合国家或相关行业标准,效果与投标响应文件一致;如有缺漏、损坏或不满足要求的,由中标人负责补齐、调换、整改或赔偿。
2. 中标人投入的设施设备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及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2.1设备型号及数量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2.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
2.4设备价值与投标响应文件一致。
3.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
二、报价要求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本项目所有运营成本及风险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内容:
运营所有的运行成本(含水表、电表)和维护成本。如未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导致出现的运营亏损,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服务质量保证
(一)中标人合同期内,必须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中铁玖城壹号小区直饮水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对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维护、年检,保证相关设施、设备正常、安全的运行,保证服务需要,费用自理。
(二)中标人负责饮水设备的清洁卫生,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其标准必须达到物业的相关要求,并纳入到物业的日常监督考核。
四、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招标人缴纳总计*****元人民币(*****元/台)的履约保证金;
(二)一般情况下,中标人按月向招标人缴纳水费、电费;若招标人的水费、电费结算方式改为预付费后使用方式,因其原因导致出现的改造及费用问题由中标人承担;
(三)中标人按中标价格缴纳场地租赁费。时间为中标后一周内,付款比例为每年场地租赁费100%,即先付费后运营。以后两年以合同履约前1个月支付年度场地租赁费的100%。
五、责任纠纷
(一)招标人在规定场地内使用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二)中标人提供的直饮水服务应符合国家或地方及相关行业标准,如未执行相关标准导致出现的纠纷或处罚,其责任由其自行承担,招标人同时保留进一步追诉其赔偿责任的权利。
(三)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的,招标人将限期中标人在1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若期限届满仍未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中标人按履约保证金总额的0.5%向招标人单独缴纳违约金,若延迟时长达到20个日历日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以及不予退还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四)中标人所投设备如不能达到初次验收合格条件的,招标人将限期中标人在10个日历日内完成整改,限期整改后若仍未达到验收合格条件的,中标人按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0%向招标人单独缴纳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再次限期中标人在20个日历日内完成整改以达到验收合格条件,如仍未达到验收合格条件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以及不予退还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六、其他要求
(一)中标人撤场时必须完成现场的清洁工作。在妥善处理本小区业主在中标运营方购置的会员卡未使用完的费用后(特别说明:中标方无条件承诺:本小区业主在合同履约期内未使用完的充值会员水费,如数退还后方可离场,否则招标方保留法律追诉的权利),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撤离其饮水机设备,除饮水机设备外的其他设备(含水表、电表)均归招标人所有,逾期未撤离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处置其投入的设施设备,处置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备注:
(一)投标人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磋商性谈判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投标人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街道、社区、业主代表与物业公司)分别与各投标人进行磋商。
(二)磋商小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投标人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一)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2.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1.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复印件)(注1)。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1)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2)
1.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招标人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
1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2. 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响应文件签署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的签字齐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响应方案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3
响应程度审查
响应文件内容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磋商内容作出响应。
磋商有效期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招标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
(七)投标人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
(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投标人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
(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资格性、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投标人总得分分为报价、方案设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投标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直饮水收费单价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直饮水收费单价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方案设计部分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投标人的方案设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投标人的资格。
二、评审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备 注
1
报价(40%)
场地租赁费报价(10分)
1.场地租赁费报价(10分)
投标人对直饮水经营场地租赁费进行报价。报价不低于 2600元/直饮水终端点/年的,得基本分为5分,报价在此基础上每增加50元,另加1分,由此递推,本条总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以投标人《最后报价表》为评分依据。)
直饮水收费单价报价(30分)
1.单价报价(30分)
直饮水收费单价不得超过现有直饮水90%,基础分为5分,价格在此基础上每降低0.01元/升,另加5分,由此递推,本条总得分最高不超过30分。
2、方案设计(55%)
饮水设备投入方案
(15分)
1.评审小组基于方案,综合考量各投标人饮水机参数性能、过滤等级、安全系数、节能性、排水系统、设备知名度、市场占有率、费用支付系统安全性等方面因素进行评审。视情况给与相应分值:
优得11-15分;
良得6-10分;
一般得1-5分;
其他得0分。
以投标人饮水设备投入方案为评审依据
设备安装实施方案
(15分)
1. 评审小组基于方案,综合考量各投标人水管安装及装修是否破坏小区地面结构、饮水机重量是否符合承重要求、用电规范是否符合招标人要求、施工管理方案是否科学合理等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视情况给与相应分值:
优得11-15分;
良得6-10分;
一般得1-5分;
其他得0分。
以投标人设备安装实施方案为评审依据。
水表、电表安装方案方案(10分)
1. 评审小组基于方案,综合考量各投标人水电安装实施方案。视计量方式的准确度、数据统计的方便快捷度、安装布线的美观度以及对小区基础设施产生的影响程度等方面进行评审。视情况给与相应分值:
优得8-10分;
良得5-7分;
一般得1-4分;
其他得0分。
以投标人水表、电表安装方案为评审依据。
日常运营管理方案(15分)
1. 评审小组基于方案,综合考量各投标人响应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方案、维修响应时间、养设备措施、服务人员配置充足合理、直饮水安全操作规范、直饮水卫生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完善情况进行综合评审。视情况给与相应分值:
优得11-15分;
良得6-10分;
一般得1-5分;
其他得0分。
以投标人日常运营管理方案为评审依据(格式自定,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后有效)。
3
商务部分(5%)
商务部分(5分)
1. 企业业绩: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每提供十个小区直饮水服务业绩的得1分,最高得2分;
2.生产厂家为饮水机设备购买产品责任险得3分,未购买得0分。
1. 提供合同(协议)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非转让),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原件备查;
2.提供饮水机设备购买保险的凭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三、无效响应
投标人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
(一)投标人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二)投标人的法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的;
(三)投标人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报名及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四)投标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
(五)投标人的报价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六)投标人法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分包招标中同时参与磋商;
(七)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
(八)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
(九)投标人的服务期、质量保证期及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十)投标人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一、磋商费用
参与磋商的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招标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投标人须知、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要求澄清,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投标人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投标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投标人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
(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磋商要求
(一)响应文件
1、投标人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投标人自定格式。
(二)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磋商保证金:
1、投标人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 四、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2.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2.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5中标人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招标需求及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合同的。)。
(五)修正错误
若投标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投标人的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中标人的资格。
(六)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肆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建议U盘装),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的密封
1.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1.2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2.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传真方式的投标。
2.1内层封套的封装同 “1、”款规定。
2.2外层封套装入“1、”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机构名称及地址。同时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响应文件原封退还。
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招标机构对响应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八)投标人参与人员
各个投标人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四、中标人的确认
(一)中标人的确认
招标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招标人立项部门进行确认。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投标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结果在千里马官网上发布。
(二)结果公告发出的同时,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招标机构及相关人员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可向招标人纪检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质疑投标单位参与了磋商活动后,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2.2质疑内容无事实依据及佐证材料的;
2.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
七、签订合同
(一)招标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第六篇 合同草案条款
一、合同主要条款
中铁玖城壹号小区直饮水合作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开、公正、平等协商的原则,就中铁玖城壹号小区直饮水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直饮水终端机安装地点: 。
二、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 至 。乙方按照招标确定的设备投入方案进行设备安装,按照经业主代表与物业公司审批通过的设备安装方案于20 年 月 日前完成改造和设施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并投入使用。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乙方经营必备的水、电,并有权督促乙方按照小区相关规定进行规范使用,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中铁玖城壹号小区直饮水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乙方进行日常监督及管理。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办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第三方水质检测合格证书等证件。乙方未能提供以上相关证件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与小区其它部门相关事宜,甲方将尽力协助解决。
5.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态度进行监督,对违反管理直饮水管理制度和服务态度差的工作人员进行处罚。
7.解除合同或者合同到期后乙方未在规定时间(15天)撤出饮水机设备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处置其投入的设施设备,处置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直饮水相关工作。遵守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接受街道、社区等卫生防疫部门及小区业主的监督和管理。
2.乙方负责维修乙方直饮水终端机、水管管道、电路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中标人在合同期间要对直饮水终端机的配置,水管、电路装修等进行改造的,其投资、改造方案须报小区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凡与固定设施或不动产有关的投资、改造,在经营合同期到期后,不论使用年限长短均应无偿交还小区,不得人为或故意损坏。属动产的投资,则投资人经营到期后可自行处理。
3.乙方收到甲方撤离通知书后15天内必须撤离经营场地,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结清有关费用。乙方未按时撤离的,其遗留物品由甲方处理。
4.乙方必须按法律法规办理第三方检测合格报告、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相关证照,实行合法经营,其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负责直饮水服务人员的聘用、使用和管理,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为其员工购买相关保险。若因此发生劳动纠纷,其相关费用及赔偿乙方负责。乙方工作人员若发生工伤、伤亡、意外伤亡等事故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若乙方怠于解决纠纷,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乙方按规定打扫直饮水终端机及周围的清洁。按时交纳水费、电费、场地租赁费等相关费用。
7.乙方必须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组织所属员工学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小区业主和卫生部门的工作要求,严防饮水中毒、投毒事故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由此引发的相关费用、责任由乙方负责。
8.乙方必须按规定保质保量地供应常温水、开水,满足用水需要,遵守小区规定的作息时间。乙方的经营时间为全年营业,如需停业维修,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甲方同意。
9.乙方必须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等工作,由此引发的相关费用、责任由乙方负责。
10.乙方必须按照中标单价收费,不允许私自调价。
11.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按照街道社区、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收集、整理、上报相关资料。
五、保证金及费用结算方式
1.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大写:贰万元整,*****元/台),协议期满后,如乙方未违反协议约定且处理完协议期内所有遗留问题并按期撤场后,甲方则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2.乙方每年按中标文件确定的金额上缴场地租赁费。若乙方未按时完清上述费用,除完清应交费用外,每天向甲方按每年所有饮水机设备的场地租赁费的0.2%缴纳违约金。
3.本协议书生效后,按小区物业客服中心的规定时间每月扎帐,结清水、电费用。若乙方未按时完清上述费用,除完清应交费用外,每天向甲方按每年所有饮水机设备的场地租赁费的0.2%缴纳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在直饮水经营和管理的过程中违反《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中铁玖城壹号小区直饮水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立即执行。
2.乙方提供不洁饮水引发饮水中毒,经有关部门鉴定,自行承担民事责任及法律后果,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立即执行。
3.乙方超过10天向甲方缴纳有关费用,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立即执行。
4.甲乙方中任何一方无故单方解除本协议,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协商相关事宜。未按规定终止合作协议的,违约方应承担本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5.乙方收到甲方撤离通知书后15天内必须撤离经营场地,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移交设施、设备并结清有关费用,并自行处置自己投入的设施设备,小区不负责回收及处理。乙方未按时撤离的,其遗留物品由甲方处理。
6.乙方不遵守小区管理规定,进行违规经营发生用水安全事故或屡次违规操作不改的情况,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若乙方经营后,因场地所在小区规划发生变更、当地行政管理颁布新的政策、业主或业委会提出任何异议或主张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原协助乙方选定的场地无法继续使用时,乙方同意与甲方重新选定经营地点。因业主、行政部门就乙方设备投诉要求拆除乙方已安装设备的,乙方应按照业主或行政部门要求及时拆除,本协议费用按照乙方实际使用期限承担,因未及时拆除导致的相关方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未在7天内拆除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天,逾期超过7天的,甲方可自行拆除且不承担任何设备保管责任,设备的遗失与甲方无关。甲方按乙方实际使用场地的时间收取费用,多退少补,但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其他责任。(本条与其他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为准)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牵连诉讼、仲裁的,相关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按照甲方实际损失向甲方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赔偿金、仲裁费等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上述相关费用甲方可从任何一笔应付乙方费用中进行抵扣。
本协议约定的违约金,甲方可从任何一笔应支付乙方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扣除的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七、其它
1.因不可抗力或招标人政策影响等因素导致出现本协议无法继续执行的,甲乙双方均无条件认可协议停止生效,双方互不担责。
2.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补充,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按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双方签订其他合同或协议的争议解决地未约定或与本条有冲突的,均以本条为准。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甲方确认其送达地址为:
甲方受送达人为: 联系电话:
乙方确认其送达地址为:
乙方受送达人为: 联系电话:
以上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告知书、通知书、工作联系单、协议文件、诉讼或仲裁文书,送达主体可以是合同各方、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及各行政机关。
送达主体按照上述送达地址进行送达,视为有效送达;采用邮寄送达被退回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上述送达地址、受送达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变更一方应履行通知义务,因当事人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书面告知,导致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被退回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的,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有效送。
甲 方: 乙 方: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杨路66号 地 址: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二〇二四年 月 日
合同附件:
中铁玖城壹号小区
直饮水管理制度
为切实保障饮水卫生安全,防止介水传染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小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拟定直饮水方案,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原则,通过招标方式,对直饮水服务商进行招标,选择企业实力好、服务质量高、技术资质好、管理制度完善的投标人为本小区提供直饮水服务。
第二条 中标人所派直饮水的工作人员须持有效健康检查证明,并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或病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直饮水服务工作。工作人员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整洁,不得进行有碍饮用水卫生安全的活动。进进行直饮水服务工作的人员须到科办理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 中标人要制定直饮水服务相关制度。卫生管理制度、突发饮水污染应急预案、直饮水使用操作流程、饮水机报修流程等。
第四条 中标人每半年进行一次水质监测,在接处通知后15个日历日内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合格报告。
第五条 中标人每天进行饮水机清洁和消毒,及时更换滤芯,做好记录备查,保证饮水机干净、安全、无污渍,饮水机周围2米内无积水。
第六条 若有饮水机损坏或故障,接或者小区相关物业或业主报修后24小时内到现场维修,维修不好的,要对饮水机进行更换,保证饮水的正常供应。
第七条 发现有饮水潜在风险时,立即停止使用,送检、维护、清洗、清毒,水质合格后恢复使用。
第八条 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招标人可以解除协议:
一、对所直饮水经营私自转让的;
二、发生饮水质量安全事故的;
三、从业人员有两人次及其以上未按时进行健康检查和无健康证件的;
四、从业人员中有直饮水服务不能有的疾病继续从事服务工作的(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五、按照小区有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因卫生、管理、安全、业主投诉等情况,在半年内累计通报其进行整改三次及其以上的;
六、拒不服从小区管理的。
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方案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期及地点、报价要求、质量保证及付款方式等。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三)其它优惠服务承诺
四、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投标人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
五、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2022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五)书面声明(格式)
(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七)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说明: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招标机构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场地租赁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直饮水收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中标人,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如果我方成为中标人,同意将磋商保证金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
8、我方未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投标人(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二)明细报价表
明细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类别
序号
名称
相关信息
数量
单价
合计
设施类
总计
设备类
/
……
总计
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饮水设备投入方案(含设备投入清单)
2.设备安装实施方案
3.水表、电表安装方案
4.日常运营管理方案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需求
响应情况
差异说明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4、可附相关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5、若“响应情况”栏中仅填写“无偏离”或“有偏离”等内容而未作实质性参数描述,该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人的资格,仅保留其合格投标人的身份。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期及地点、报价要求、服务质量保证及付款方式等(格式自定)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商务响应偏离表(本表可自行设计格式)
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
序号
磋商项目服务需求
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三)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四、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投标人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
五、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 (招标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 (招标机构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四)2022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五)书面声明
项目名称:
致: (招标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曾与招标方发生采购及其他诉讼方面的法律纠纷,符合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七)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由采购人明确付款方式。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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