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三峡高速公路高家店至花溪段、麻安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蕲嘉高速公路黄石至咸宁段2025~2027年养护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标段招标公告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三峡高速公路高家店至花溪段、麻安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蕲嘉高速公路黄石至咸宁段2025~2027年养护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标段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三峡高速公路高家店至花溪段、麻安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蕲嘉高速公路黄石至咸宁段2025~2027年养护工程施工监理招标CTYHJL-1标段(HBSJ-******GL-*********)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GL-*********
1.招标条件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三峡高速公路高家店至花溪段、麻安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蕲嘉高速公路黄石至咸宁段2025~2027年养护工程已列入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养护计划,养护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养护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三峡高速公路高家店至花溪段:仙桃、潜江、荆州、宜昌等地市;麻安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孝感市、随州市;蕲嘉高速公路黄石至咸宁段:黄石市、咸宁市。
建设规模:(1)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三峡高速公路高家店至花溪段(以下简称“汉宜高速”)于1995年建成通车,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4m。全长262km,东起武汉,西止宜昌,途经过仙桃、潜江、荆州、宜昌等地市。该路段已于2024年9月5日取得省发改委沪渝高速汉宜段改扩建项目核准,根据养护施工合同期限计划,2025-2027年养护工程施工将与汉宜高速改扩建项目建设施工同期开展,养护施工和改扩建施工同时开展。(2)麻安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以下简称“大随高速”)起于京港澳高速公路大悟南枢纽互通,里程桩号为:G4213K97+708-K182+097。经大悟县芳畈,广水市杨寨、李店、骆店、城郊、关庙、马坪,曾都区淅河、何店等乡镇,止于福银高速公路孝襄段随州东枢纽互通,全长84.389公里,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已于2011年建成通车。(3)蕲嘉高速公路黄石至咸宁段东(以下简称“蕲嘉高速”)起大治市金湖街道办事处与大(庆)广(州)高速互通,西经咸宁枢纽互通与咸(宁)通(山)高速公路相接。里程桩号为S78:K121+458~K177+427,路线全长55.969公里,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隧道1个,长485米。于2013年建成通车,至今运营11年。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三峡高速公路高家店至花溪段、麻安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蕲嘉高速公路黄石至咸宁段2025~2027年养护工程合同段范围内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交叉工程、沿线设施工程、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等工程的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含预防养护、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和应急养护)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标段号:CTYHJL-1。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1445日历天,其中其中:其中施工阶段10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2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为准。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780.0 万元。
2.3其他:2.3监理机构:本项目设置二级监理机构。中标人组建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驻地办”)。总监办办公地点应按招标人要求设置在汉宜高速路段,驻地办应分别于汉宜高速、大随高速、蕲嘉高速对应设置,总监办及驻地办办公地点均应征得招标人同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2)与本标段对应养护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监理单位,不得参与相应施工标段的监理投标。否则,其投标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http://ec.hbjttz.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23层
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人:
周女士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11月26日
附录: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CTYHJL-1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3、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质量检测资质或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包括监理资质证书、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4、如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质量检测机构为其下属单位,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人与其下属质量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不具备上表要求的相应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需委托具备相应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对本工程进行质量检测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双方针对本监理标段签订的质量检测委托协议书,中标后,该质量检测单位不得更换。

5、《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原“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仍有效,若“试验检测等级证书”超过有效期的,应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截图证明“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有效。本招标文件中试验检测工作指质量检测工作,试验检测机构(或单位)指质量检测机构(或单位)。投标人提供的有效质量检测资质证书为“公路工程综合乙级试验检测资质”的,视为符合“公路工程乙级质量检测资质”要求。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监理企业业绩要求

CTYHJL-1

投标人应具备:

(1)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段里程100km及以上的高速公路养护施工监理任务;

或(2)近5年独立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段里程30km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监理任务。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若投标人提供上述业绩要求(1)高速公路养护施工监理业绩的,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和业主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应表明上述要求的指标,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上述业绩要求。(2)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监理业绩的,则投标人的业绩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且截图资料显示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应提供合法批件。

3、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监理指交工验收时间(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交工日期为准)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养护施工监理指业主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完工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监理企业信誉要求

CTYHJL-1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2022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列为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D级;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指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处于被交通运输部取消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的。

(6)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中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三年累计扣分大于或等于24分。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CTYHJL-1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专业)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施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建监理工程师)。

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

副总监理工程师

4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专业)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施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建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

安全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工程师;

(2)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专业);

(3)持有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拟委任的副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1)若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业绩为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监理业绩的,则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和业主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指标,应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2)若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业绩为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监理业绩的,则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人员职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监理指交工验收时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养护施工监理指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信封其他材料”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无论主要人员是否正在其他项目任职,提供了有效的“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该人员可以到岗履约。

5、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6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6、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工程地质专业职称。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拟委任的副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5资格审查要求(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CTYHJL-1

标段

财务要求

CTYHJL-1

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的营业收入均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3、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中投标人名称、监理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注:若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为投标人下属单位,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名称应与投标人提供的隶属关系证明材料中的检测单位名称相同;若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为投标人委托的其他单位,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名称应与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检测委托书中的检测单位名称相同。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4

投标保证金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第一信封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拟委任的副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资历表、主要监理人员到岗承诺函、技术建议书、财务状况表。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6

投标报价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7

第一信封响应性评审

监理服务期限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监理服务期或填写的监理服务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

质量要求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质量要求或填写的质量要求低于“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及监理合同相关要求。”

9

安全目标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绝较大、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的规定。

10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

营业执照

未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效

11

资质证书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具备有效的监理资质证书和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若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超过有效期,应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截图证明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有效。

12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以下材料均未提供:

(1)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2)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3

资质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3)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质量检测资质或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所附证明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即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包括监理资质证书、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5、如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质量检测机构为其下属单位,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人与其下属质量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不具备本款1要求的相应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需委托具备相应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对本工程进行质量检测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双方针对本监理标段签订的质量检测委托协议书。

6、《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原“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仍有效,若“试验检测等级证书”超过有效期的,应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截图证明“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有效。本招标文件中试验检测工作指质量检测工作,试验检测机构(或单位)指质量检测机构(或单位)。投标人提供的有效质量检测资质证书为“公路工程综合乙级试验检测资质”的,视为符合“公路工程乙级质量检测资质”要求。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4

业绩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具备:

(1)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段里程100km及以上的高速公路养护施工监理任务;

或(2)近5年独立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段里程30km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监理任务。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该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若投标人提供上述业绩要求(1)高速公路养护施工监理业绩的,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和业主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应表明上述要求的指标,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上述业绩要求(2)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监理业绩的,则投标人的业绩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且截图资料显示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应提供合法批件。

4、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监理指交工验收时间(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交工日期为准)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养护施工监理指业主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完工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5

信誉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的;

(2)投标人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的;

(3)投标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投标人2022年度被交通运输部列为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D级的;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指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8)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9)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处于被交通运输部取消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的;

(10)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中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三年累计扣分大于或等于24分。

(11)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的。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6

主要监理人员

1、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1名,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专业)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施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建监理工程师)。

2、副总监理工程师

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4名,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专业)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施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建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

3、安全负责人

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工程师;

(2)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专业);

(3)持有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4、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拟委任的副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1)若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业绩为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监理业绩的,则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和业主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指标,应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2)若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业绩为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监理业绩的,则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人员职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3)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个人业绩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监理指交工验收时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养护施工监理指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信封其他材料”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无论主要人员是否正在其他项目任职,提供了有效的“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该人员可以到岗履约。

(5)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6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6)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工程地质等专业职称。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7

财务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均不小于3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财务状况表”,并在“财务状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注:①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以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中的数据为准;②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中的数据本身是否准确不纳入本次评标范围,不属于重大偏差。③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8

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9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标段对应养护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20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中投标人名称、监理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注:若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为投标人下属单位,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名称应与投标人提供的隶属关系证明材料中的检测单位名称相同;若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为投标人委托的其他单位,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名称应与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检测委托书中的检测单位名称相同。

2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3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第二信封投标函、监理服务费报价表

4

第二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2)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3)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4)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费未低于投标总报价(监理服务费用)的5%。

5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6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4)投标人不接受对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进行价格修正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养护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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