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基层、水稳、沥青摊铺及运输

底基层、水稳、沥青摊铺及运输

正文内容


新疆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315线洛浦至墨玉段公路建设项目第LMGL-2标段底基层、水稳、沥青摊铺及运输机械设备租赁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新疆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315线洛浦至墨玉段公路建设项目第LMGL-2标段底基层、水稳、沥青摊铺及运输机械设备租赁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315线洛浦至墨玉段公路建设项目第LMGL-2标段底基层、水稳、沥青摊铺及运输机械设备租赁项目

1.2 采购人:新疆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国道315线洛浦至墨玉段公路建设项目第LMGL-2标段由新疆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本标段起点位于和田县,与第一合同段相接,终点位于墨玉县,与墨和高速墨玉收费站相接,路线全长51.278KM;本次采购内容为底基层、水稳、沥青摊铺及运输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一批。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新疆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国道315线洛浦至墨玉段公路建设项目第LMGL-2标段底基层、水稳、沥青摊铺及底基层料、水稳料、沥青料运输,其中主要工程量20cm及以下水稳摊铺*****.8㎡、32cm水稳摊铺******.17㎡、5cm沥青摊铺******.5㎡,20cm底基层******.66m3、培土路肩*****.43m3,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按照实际施工进度进行调整。

2.3 服务地点:和田地区和田县、墨玉县(具体以采购人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自治区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技术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信誉要求:(a)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谈判采购活动;(b)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年内(指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

(3)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月(指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在本单位参加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谈判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均视为无效;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11月27日10:00起至2024年11月28日11:00,登录“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home,)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标段0.00元,平台服务费每标段50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因转账存在延时,请各投标人(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平台服务费在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该风险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供应商)承担)。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11:00,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新疆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文件递交时间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5.2 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谈判时间和地点

6.1 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8日11:00

6.2 开启方式:不见面电子开启

6.3 开启地点:供应商可在开启前一个小时登录“采购采购电子平台”进行签到并参加线上开启,直至开启环节结果确认前不得离场。

注:为了使谈判活动能够顺利进行,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使用带有麦克风、音箱和摄像头的电脑进入谈判大厅。

7. 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采购采取全流程电子方式进行,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招标采购电子平台”进行账号注册(具体操作详见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86&type=notification&category=system)。审核时间3个工作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20:00),注册成功后通过网上下载谈判采购文件并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同时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与上传。供应商应按照本须知时间要求,必须充分考虑账号办理、资料提交、账号审核时间等,确保报名截止时间前账号申请成功。否则,由该风险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获取网址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92&type=notification&category=toolDownload;“招标采购电子平台”支持新疆CA,办理通知详见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149&type=notification&category=system。供应商注册审核联系:0991-*******、0991-*******;系统技术支持联系:张工 173*****537;CA客服电话:4000-921-999,CA证书业务办理:肖雪 138*****740;CA技术支持:166*****615(李工)、130*****395(成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home)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新疆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

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252号11楼


地 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时代广场A座24F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禹龙龙


联 系 人:

李钊、马梦媛

电话:

173*****636


电话:

0991-*******181*****736181*****310

监督电话:

路桥集团纪检监察室0991-*******


电子邮箱:

mmy1025@foxmail.com



新疆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输 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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