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库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库房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024-JJDABG-G1103,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

2.2建设规模:新建库房3500平方米,同步配套完善给排水、消防、供电、场坪等附属设施。

2.3计划工期:约2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库房建设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控制价:1202.6424万元。

2.8本项目是否经过标前审计:R是/□否。

2.9项目性质:工程类。

2.10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已竣工的合同额1000万以上的房建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现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公示期间发现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①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②投标人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③投标人被列入“军队采购网”网站(https://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或供应商暂停名单。上述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

(2)根据浙江省住建厅有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及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4)投标人需在报名时提供服务安全保密及政治预审材料资料。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8月、9月、10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退休返聘人员(65周岁之内),需提供劳动合同和退休证明材料】;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以及企业与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和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的承诺书。

3.6 其 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B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如有)、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qq.com

报名的投标人提供以下材料:

①公司非“三资”企业且无外商投资背景材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证明材料);

②企业保密机构设置情况、保密制度措施情况、无不良保密管理信誉记录证明;

③供应商保密资格审查表;

④公司法人及拟派人员(项目负责人)政治审查表

以上③、④两个表(供应商保密资格审查表和地方人员政治考核表需现场领取,领取时请电话联系项目联系人:赵先生153*****745

保密及政治审查表请派员领取,保密及政治审查表的所有资料不得通过电子邮件传输,填好后在领取招标文件前提交至招标人。投标人通过保密及政治审查表审核通过的,在投标报名截止后统一领取招标文件。

4.2 特别提示:

4.2.1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进行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无法报名(领取地点:浙江省金华市);

4.2.2招标文件免费领取。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7时00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贰拾万整(¥ ******.00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至招标代理公司。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12月17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室(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当日由投标人自行携带)。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网站(https://www.plap.cn/)上发布。

9.其他说明事项

无。

10.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单位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53*****74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路百事达石材市场3楼

联 系 人:赵锡淼 联系电话:156*****687

监督单位:某单位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3*****787

,浙江,金华市,婺城区,金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库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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