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南片区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北湖南片区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北湖南片区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北湖南片区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 标段已由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成华发改审批〔2024〕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兴华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兴华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华发改审批〔2024〕6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北湖南片区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成华区龙潭街道和成、秀水社区。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湖秀三路(湖景五路—熊猫大道段)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长约600米,宽24米;湖秀四路道路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长约400米,宽16米;湖景六路道路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长约700米,宽16米,两侧绿化带各宽4米;湖景一支路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起于湖秀二路、止于北湖环湖路,长约365米,宽12米,西侧绿化带宽9米,东侧绿化带宽10米;湖景二支路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起于湖秀二路、止于湖秀四路,长约414米,宽16米,占地面积约83.3亩。
2.4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9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后期服务工作;勘察内容:完成工程范围内的管探、物探、地质勘察、测量、控制点测设、施工过程中的补充勘察等工作;设计内容:完成工程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配合设计成果开展方案报规、初步设计审查、图审等工作。
2.6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拟派勘察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中勘察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3.1.6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业绩要求:提供;
勘察资质单位: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勘察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总投资额不少于7500万元的工程勘察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勘察业绩由联合体中勘察单位提供);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总投资额不少于7500万元的市政道路类设计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设计业绩由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7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8日10时30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www.cdggzy.com),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兴华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北湖鑫园内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8-********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7楼701号、702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8-********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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