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格犬

比格犬

基本信息与申购明细

项目名称: 比格犬 项目编号: fjmu********-1
采购单位: 福建医科大学 预算金额: ******.00
付款方式 验收后一次性付款

物品名称: 比格犬 数量: 46 单位:
预算单价: 2600.00 是否标配:
申购时间: 2024-11-19 保修期(月): 0
送货地址: 福建医科大学指定地点
设备清单列表:
技术参数:

一、投标人须知

1、请投标人认真阅读“网上竞价人须知”和“网上竞价使用手册”:http://www.fyzb.com/index/download.html

2、请投标人将响应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含附件)盖印签字后扫描上传。将所有扫描的图片粘贴至同一份WORD或PDF文档中,请勿逐个图片上传

3、报价说明:参照闽财购[2010]18号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报价必须低于公告最高限价3%(不含)以上,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在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有效的前提下,投标报价最低值中标(报价相同的,以报价时间优先者中标)。

4、网上竞价相关问题可咨询福建医科大学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91-********

5、若所投产品中含管理终端、操作系统、数据库等须符合《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29号)、《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0号)、《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1号)、《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2号)、《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3号)、《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4号)、《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5号)的相关规定(http://gks.mof.gov.cn/guizhangzhidu/index.htm),且应符合中国信息安全可靠测评结果要求(http://www.itsec.gov.cn/aqkkcp/),投标人应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二、技术参数:


1.体重8-10kg,雌雄各半。

2. 供应方资质:需具备营业执照、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企业需具备专用动物运输工具。动物自繁自育、自身具有长期保种育种能力,有严格管理和一定规模的单位。具备为校方提供动物售后的能力,有能力在48小时内将动物更换到位。

3. 病原菌监测要求:符合国标GB*****-2022,无体表真菌感染,布鲁杆菌、皮肤病原真菌、沙门菌均为阴性。

4. 病毒监测要求:符合国标GB*****-2022,狂犬病病毒、犬细小病毒、犬瘟热病毒、传染性犬肝炎病毒均为强制免疫。

5. 寄生虫监测要求:符合国标GB*****-2022,不含有体内外寄生虫、心丝虫、弓形虫、鞭毛虫、全部蠕虫等致病病原体。

6. 无应激反应以外的呕吐、腹泻、呼吸道问题。

7. 无传染性肺炎(支原体、败血波氏杆菌、犬H3N8和犬H3N2流感致病。

8. 犬群无犬病毒性乳头状瘤病毒感染。

9. 不得携带钩端螺旋体、犬布病。

10. 只接受厂家直销, 不接受转卖,及联合体应标。

售后服务要求:

一、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内有资质单位或机构对货物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2、中标人应提供货物的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动物检测报告),个体资料,发货单,发票等

3、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更换动物通知后,需在48小时内进行更换。
4、中标人需在接收到供货信息一周内,提供货物。


二、签订合同时间:中标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三、供货时间:国产及进口非免税产品为合同生效后30日内,进口免税产品完成办理免税证明后60日内。
四、交货详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报价方式、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
1、报价方式

(1)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免税产品,投标人应报人民币免税价(CIP,福建医科大学指定地点价。报价中含外贸代理服务费及海关进关等相关费用)。

(2)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非免税产品,投标人应报人民币含税价(福建医科大学校内指定地点价)。交货时应提供相关的海关证明资料。

(3)若投标人所投的产品为国产产品,则报产品到达福建医科大学指定地点的人民币价。

2、投标报价需包含货物运输和更换动物的费用。
3、付款方式

检疫结束后30日内付清合同总金额。

4、验收要求:中标人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货物,所供货物的体重要符合要求。所有货物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及样品(若有)进行验收,有可能做破坏性实验检查材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验收方法: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为期30天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采购人对货物性能及技术指标进行评价,符合要求后的,验收通过;不合格的,中标人需进行更换或整改,并重新调试运行直至达到验收合格。验收时中标人应提供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等相关材料,如发现货物与之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并向中标人提出索赔。如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采购人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向中标人提出索赔。

六、违约责任
1、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中标人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0 %。
2、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中标人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中标人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人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3、若中标人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
4、如果中标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七、本标书中未明之处,可进行必要的咨询和补充说明。
八、以上条款由采购人全权解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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