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稀土材料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扩建项目1#厂房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先进稀土材料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扩建项目1#厂房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先进稀土材料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扩建项目1#厂房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先进稀土材料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扩建项目1#厂房施工已由燕郊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燕区审批投资备字(2024)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研稀土高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研稀土高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概况:先进稀土材料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扩建项目1#厂房施工,总建筑面积7122.83㎡,包含土建、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电气等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高新区燕兴北路东侧、孤山南路北侧。工期:22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具体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相关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本单位养老保险清单,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6 09:00至2024-12-02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7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0316-*******。投标人(供应商)在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编制工程类项目的投标文件时,推荐使用与平台系统无缝对接的新点计价软件,投标企业如遇招投问题请咨询软件技术支持:132*****787。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廊坊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联系人: 杨茜 电话: 0311-******** 176*****66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燕郊高新区住房建设局

电话:0316-*******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有研稀土高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高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高新区孤山南路北侧、幸福路东侧 地址: 石家庄高新区槐安东路312号长九中心C区A2座11楼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庞主任

联系人: 杨茜 刘逸凡 杨新月
电话:

010-********

电话: 0311-******** 176*****233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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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gkxmgl@126.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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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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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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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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