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机场新建DVOR/DME导航台项目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长治机场新建DVOR/DME导航台项目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长治机场新建DVOR/DME导航台项目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采用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
一、比选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长治机场新建DVOR/DME导航台项目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
(二)项目实施地点:长治市潞州区长治机场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概况:
为新建DVOR/DME导航台项目提供地基处理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常规检测、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和满足验收规范要求的其他相关检测服务。
二、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采购项目要求报名单位具备以下资质: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履行本项目的情况,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包含人工地基检测、常规检测、主体结构检测、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名。
三、报名要求(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6日15:00时至2024年12月1日15:00时
(二)报名方式
本次比选采购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并对报名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预审。单位须将下列报名资料上传至山西航空产业集团阳光采购平台。
(http://aviagroup.jcebid.com)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如未更换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盖章版;
3.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需提供上述两个网站报告,且报告内容不可隐藏、拼接或后期处理,须完全按照真实情况提供。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
5.报名申请书(附件X)。
6.承包单位承诺书(附件Y)。
上述所有报名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承诺函须由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四、报名资料的提交
报名单位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电子版报名资料上传至山西航空产业集团阳光采购平台,逾期提交的报名材料将不予受理,资料不合格的将予以退回。
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长治机场公司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对各报名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可在山西航空产业集团阳光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六、评审要求
(一)本次评审采用线下方式,开启评审时间2024年12月4日16:00。
(二)在正式评审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需向长治机场公司提供响应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两副)。
(三)资格审查阶段文件、报价单和作为合同依据的部分须签字盖章,其他部分内容不做要求。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治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长辛路69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5*****103
电子邮件:*********@qq.com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6日
报名咨询电话: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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