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执行文书智能生成系统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关于《法院执行文书智能生成系统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我院就《法院执行文书智能生成系统》的采购项目组织遴选并发布公告,诚邀具有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本次项目的询报价活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法院执行文书智能生成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通过询价方式,选取报价最优的单位。

三、服务要求:

根据业主单位实际需求,开发设计《法院执行文书智能生成系统》软件。

四、预算费用:19万元

五、报价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组织。

2.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软件开发设计资质。

3.投标人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该采购项目相关资料的获取:

报价单位可上门了解或电话咨询。

七、报价材料递交期限、方式和地址:

材料递交期限: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29日18:30,必须采取快递邮寄方式递交材料。邮寄地点: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道儋州市人民法院

八、参加单位报送的报价文件要求如下:

1.各企业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2.项目报价格式见附件1(加盖公章);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网站截图证明(证明材料: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九、提交报价文件的要求:

1.报价人必须按照报价单报价,不可更改报价单项目和格式,否则视为无效。

2.报价人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应该密封袋上注明询价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以及“在此前不得开封”的字样,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公章。

3.报价人须按询价公告注明的地址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我院,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电子邮件的报价概不接受。

4.报价人应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且必须准确、详细、清晰可以辨认,若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所提交的资料弄虚作假,将取消报价人资格。

5.我院将拒绝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报价文件。

十、报价材料:一份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88*****457

儋州市人民法院

2024年7月23日

附件1:项目报价格式如下.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执行文书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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