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甸污水厂扩建及配套设施提升工程—互联互通管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雷甸污水厂扩建及配套设施提升工程—互联互通管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企业竞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雷甸污水厂扩建及配套设施提升工程—互联互通管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采购

2、控制价及控制价说明:*****.0元

3、项目内容及需求:最终成交价为含税价(6%的税率),包含实施和完成检测所需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设备费、水电费以及进出场费、临时设施费、检验试验、安全生产、管理、利润、规费、税金等一切费用,以及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交易服务费由项目竞得方承担。 采购期限:自采购结果发出30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完整资料后30个工作日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施工结束后提供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和验收报告,施工期间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发包范围:水土保持方案与水土保持监测方案编制报批、过程监测与监测总结、水土保持验收方案编制及通过评审。 采购数量:1项 结算:按合同约定执行 发票: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项目报名条件

1、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土保持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三、项目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3.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土保持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需同时提供职称证书、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季度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4.提供“供应商声明与承诺”

四、保证金要求

1、保证金金额:1000.0元

2、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7:00

3、缴纳方式:子账户缴纳;电子保函缴纳

4、保证金处置方式:

(1)竞价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且未出现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返还至意向供应商。

(2)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在采购合同签订并备案至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后,如未出现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平台在成交供应商支付项目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返还至成交供应商。

五、公告期限

1、公告期限不得少于3日(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2、公告截止日期:2024年11月29日17:00

六、竞价规则

1、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2日10:00

2、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0:30

3、报价方式:反向一次报价

、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电话:151*****200

2、业主监督小组电话 :158*****621

3、绿色采购服务平台联系电话:0572-*******

4、网站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72-*******

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元)

收费标准

10万以下(含)

免费

10万-100万(含)

1.5%

100万-400万(含)

1.1%

400万以上

0.8%

(1)向成交供应商单向收取;

(2)不涉及具体金额的采购项目,向成交供应商单向收取 交易服务费1500元/宗;

(3)本收费标准不适用自采商城的采购项目。

户名:湖州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以缴费流程页面上生成的缴纳账号为准;

开户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兴支行。

注意:交易服务费须单笔足额缴纳至实时生成的唯一收款账号中。超额、不足、分批次缴纳或自行转账至其他账户均视为无效缴纳,须重新缴纳后申请原缴纳费用退款。联系电话:0572-*******。操作方法详见:https://www.hzlscgfw.cn/dtgg/********/*****cc2-7ade-47a6-a091-8caf5d4265b8.html


点击下载pdf竞价需求.pdf
点击下载pdf合同样稿.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土保持监测 提升工程 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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