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甸污水厂扩建及配套设施提升工程一雷甸污水厂扩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雷甸污水厂扩建及配套设施提升工程一雷甸污水厂扩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企业竞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雷甸污水厂扩建及配套设施提升工程一雷甸污水厂扩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采购
2、控制价及控制价说明:*****.0元
3、项目内容及需求:最终成交价为含税价(6%的税率),包含实施和完成检测所需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设备费、水电费以及进出场费、临时设施费、检验试验、安全生产、管理、利润、规费、税金等一切费用,以及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交易服务费由项目竞得方承担。 采购期限:自采购结果发出30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完整资料后30个工作日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施工结束后提供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和验收报告,施工期间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发包范围:水土保持方案与水土保持监测方案编制报批、过程监测与监测总结、水土保持验收方案编制及通过评审。 采购数量:1项 结算:按合同约定执行 发票: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项目报名条件
1、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土保持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三、项目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3.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土保持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需同时提供职称证书、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季度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4.提供“供应商声明与承诺”
四、保证金要求
1、保证金金额:1000.0元
2、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7:00
3、缴纳方式:子账户缴纳;电子保函缴纳
4、保证金处置方式:
(1)竞价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且未出现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返还至意向供应商。
(2)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在采购合同签订并备案至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后,如未出现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平台在成交供应商支付项目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返还至成交供应商。
五、公告期限
1、公告期限不得少于3日(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2、公告截止日期:2024年11月29日17:00
六、竞价规则
1、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2日10:00
2、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0:30
3、报价方式:反向一次报价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电话:151*****200
2、业主监督小组电话 :158*****621
3、绿色采购服务平台联系电话:0572-*******
4、网站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72-*******
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元) | 收费标准 |
10万以下(含) | 免费 |
10万-100万(含) | 1.5% |
100万-400万(含) | 1.1% |
400万以上 | 0.8% |
(1)向成交供应商单向收取;
(2)不涉及具体金额的采购项目,向成交供应商单向收取 交易服务费1500元/宗;
(3)本收费标准不适用自采商城的采购项目。
户名:湖州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以缴费流程页面上生成的缴纳账号为准;
开户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兴支行。
注意:交易服务费须单笔足额缴纳至实时生成的唯一收款账号中。超额、不足、分批次缴纳或自行转账至其他账户均视为无效缴纳,须重新缴纳后申请原缴纳费用退款。联系电话:0572-*******。操作方法详见:https://www.hzlscgfw.cn/dtgg/********/*****cc2-7ade-47a6-a091-8caf5d4265b8.html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