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办公用品采购[XCZC2016763-1J(重)]的竞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办公用品采购[XCZC2016763-1J(重)]的竞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忻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拟对一批办公用品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办公用品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XCZC*******-1J(重)
招标项目编号: LBHCGZ-*******(重)
竞标内容:详见需求一览表。
二、竞标人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的法人资格,经营或生产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三、竞标文件提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2016年11月18日下午14时30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开标室(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20楼)。
四、谈判时间及地点:2016年11月18日下午14时30分截标后为与竞标人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评标室。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保证金转账底单)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五、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购买:
购买时间: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7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购买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20楼〕。
谈判文件售价为每套25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档,不支持邮寄。
购买采购文件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正副本;(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若为三证合一,可不提供);(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若为三证合一,可不提供);(4)忻城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报名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以上资料须递交盖章复印件一套,同时提供原件审查。材料有效、齐全方可进行报名。
六、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忻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 潘占鳌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雪英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20楼
监督部门: 忻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
七、公告媒体:
本次竞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采购单位:忻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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