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消防维保招标公告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消防维保招标公告

喀什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现对消防维保项目进行招标,欢迎有资质的公司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喀什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2025年消防维保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2万元
5.最高限价(万元):22万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不分包。消防维保4人,为喀什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展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服务内容
1.服务内容:对喀什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展日常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检查、消防设施维护、监控设备值班等24小时巡查值班服务。
2.承包方式:中标单位以独立承包的方式承包。
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外包服务内容及范围,采购人随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
3.消防维护人员配备
配备4名持有上岗证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对喀什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展日常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检查、消防设施维护、监控设备值班等24小时巡查值班服务;另有专业技术人员每月在我中心开展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对本中心所有消防设施进行测试,出现问题第一时间到场维修,保证所有消防设施功能正常。
4.所需物资
工作服、消防维保工具、检测设备等。
注:不仅限于以上配置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配置。
5.消防人员要求
(1)政治合格、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无被刑事处罚、在公安平台无不良记录、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2)配备消防人员年龄在20周岁-40周岁的中国公民,具备较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懂国语。
(3)业务技能要求:持有《消防设施操作证》,具有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能熟练掌握并使用监控设备,可以对监控进行回放、实时轮巡等基本操作。
(5)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7米以上。
(6)备齐相关证件(包括健康证、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等)。
(7)乙方须为消防安保人员按国家要求缴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意外伤害险等及其他。
6.服务范围
(1)维护保养消防工程范围本合同指定的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包括以下(15)项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此,是喀什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全部消防相关设施、设备、器材),消防供配电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 ,消防供水设施,气体灭火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机械排烟系统,火灾报警系统,防火分隔设施,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灭火器,消防电梯,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电话,应急广播系统。
(2)维护保养消防工程内容乙方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B*****-2010)及甲方建筑消防设施的实际情况,向甲方提供《消防设施维护维保方案》并经甲方审核确认。本着“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服务宗旨,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维护方案》进行消防系统的维修服务。
(3)负责对喀什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测试和检修。
(4)负责对喀什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内各消防设施,设备系统故障以及隐患的处理、排除以及易损件的维护、修理、更换。
(5)维护保养消防设施,设备时间周期每月按《维护方案》对消防系统各设 备至少进行一次检测维护,每季度按《维护方案》中季检要求对消防系统进行全面检测维 护。每年度按《维护方案》中年检要求对系统进全面的年度检测维护。注:1.月、季、年检要求详见维护方案。2.季、年检的检测时间甲、乙双方具体商定。3.在进行季、年检的当周不再进行周检。
(6)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八小时;值班人员必须严格落实日常巡视、检查、记录等制度,监控设备的监控值班值守,一旦发现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7.权利和义务
(1)按照国家相关消防规范规定和《维修方案》的具体内容,对委托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的技术性能测试检查和消防系统功能性操作试验检查及修缮。
(2)乙方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在出现故障或不正常现象时,及时负责进行维修,恢复消防系统的正常状态,并向甲方提 供故障原因的调查分析报告;
(3)建筑物进行改建或重新装修时,导致感烟探测器等消防设施拆卸、改变位置(敷设管 线),或需要增加消防设施时,负责协助甲方制定消防设施整改方案;并在完工后对所属区域消防设施的恢复开通状况及 功能进行检查测试;
(4)乙方月检和季检、年检工作完后,应填写巡检单、维修单,并出具季、年检报告,由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分别存档备案。
(5)在消防维护服务中,乙方不得改动原消防系统的电气、电子线路和零部件,需改动应通知 甲方,在甲方认可同意后改动。 并向甲方提供更换后的技术资料。
(6)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有效期间,消防设施发生故障,在接到甲方通知确认后,1小时以内派人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并据实填写维修单,由甲、乙双方授权人签字后生效,分别交甲、乙双方存档备查。
(7)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其所需要的相关材料时应向甲方出具收条,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上述材料,合同期满后应全部无损的返还甲方,如有损害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付损害赔偿责任。合同到期后,乙 方应对所有维护系统、设备进行全面测试,并出具合格的消防设施检测维保报告交付甲方确认。
(8)乙方建立日常走访培训制度,应甲方要求义务培训甲方操作人员,提高甲方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的业务技能,达到熟练掌握消防设施系统日常操作、检查、维护、故障排除等要求。
(9)维修期间确需暂时停用消防系统的,必须报经甲方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故障排除后要进行相应功能试验并报经甲方消防安全管理人检查确认。
三、项目相关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管理支持和专业的日常消防维保服务经验;拥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必须制定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质量标准。
(二)投标人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报采购人批准,并督促消防监控人员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对不尽职尽责、违反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或不服从采购人管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无条件进行更换。
(三)投标人要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要求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工作进行考核,提高工作质量;要经常与采购人沟通,及时解决服务保障中出现的问题。
(四)投标人有权自行招聘或解聘本公司的服务人员,有权自行制定相关服务人员的行为规范和服务准则,但聘用人员必须符合采购人提出的工作要求及规范;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的维保服务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业培训,业务熟练精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树立爱护、保护公共财物的美德,对损坏公共财物的行为要劝阻,对劝阻不听的及时上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置。
(五)节约用水电,爱护一切公共财物,损坏物品估价后从费用中扣除。
(六)投标人应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对所聘用人员进行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等相关费用,所有聘用人员发生的一切事故、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均由投标人负责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投标人须服从采购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工作态度不好、工作能力差的物业服务人员。
(八)不限于上述工作项目内容、上述标准,采购人随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项目内容、质量标准。
(九)投标报价范围
投标报价包括承揽消防维保服务一年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工资、管理费、税金及招投标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做出合理报价,缺报漏报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服务期限及地点
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期限内,未严格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诺或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续签后续服务段合同,其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服务地点:喀什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十一)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
(十二)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开展消防维保服务工作,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出异议甚至终止合同。
2.投标人中标后须制定服务人员联系卡片和花名册,联系人卡片包括姓名及联系方式;花名册内容包括姓名、男女、年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花名册须提交给采购人。
3.投标人根据需求提出切实可行的消防维保服务方案,主要包括:相关配套制度,对完成工作内容、并如何配合采购人工作实现优质服务,工作计划、稳定员工队伍的措施,管理、检查、考核及奖惩措施齐全,且能完全满足采购单位需求,拟采取的管理方式、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应急情况处理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内容。
4.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及喀什有关规定与物业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所有派遣人员的工资、保险、劳动保护费要按时发放,并为其购买社保、购买保险、递交体检证明。
5.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文档管理体系。建立服务日志工作,对所有的设备、设施运行状况、检查情况和维修情况进行登记并造册列表,纳入交接班制度,以计算机和纸质文档两种方式保存,并要求员工在工作前进行确认。
四、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等经营性证件;
3.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
4.近两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效银行资信证明);
5.投标企业依法缴纳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
6.投标企业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查询为准);
8.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9.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上述资质材料均加盖公司(单位)鲜章并胶装成册(提供两本)未提供或不完整视为资格不满足本项目要求;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均须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且合并封装,一式两份。
五、选取方式:
(一)评审小组对资格条件审查通过的公司进行综合评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价格占20%,商务占15%,技术占65%。)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各供应商需提供QQ邮箱号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收取磋商响应函及上传回复函和二轮报价表。
(二)评审小组推荐结果提交相关会议审定,待审议通过以后公示24小时后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评审推荐结果如未通过相关会议集体决议,将重新选取。
六、提交资料须知:
1、提交资料时间: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7日下午19点
(工作日内上午:10:00-14:00,下午:15:00-19:00)
2、地点:喀什市时代大道210号
3、联系人:张娇娇 联系电话:190*****890
附件:总务科审核附件1:资格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1).doc
喀什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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