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区企业治理分析平台及金湾区大数据平台集约合并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金湾区企业治理分析平台及金湾区大数据平台集约合并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因工作需要,珠海市金湾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采购人)拟采购金湾区企业治理分析平台及金湾区大数据平台集约合并改造项目,现向社会公开采购服务单位。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内容、预算及期限

项目名称:金湾区企业治理分析平台及金湾区大数据平台集约合并改造项目

项目内容:金湾区企业治理分析平台及金湾区大数据平台集约合并改造工作方案(详见附件)。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肆万零叁佰伍拾元整(小写240,350元)。

注:上述预算为本项目最高限价,响应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响应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项目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否则,其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价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报价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必须具备开具标的发票资格,否则后期无法报帐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三)报价供应商应恪守诚信,没有列入诚信黑名单或不良诚信记录(提供保证书);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参加报价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三、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响应文件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格式自拟):

(一)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主要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二)供应商响应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投标报价(含服务方案);

(四)服务承诺书;

(五)其他必要的响应材料。

响应文件纸质正本1份,电子响应文件1份(刻录光盘)。纸质响应文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封面处)和骑缝章。电子响应文件需包含正本的扫描件及可编辑的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

四、递交响应文件

有意向的供应商应按要求编制并密封响应文件,于2024年11月27日(星期三)17:00前由供应商的授权代表递交或邮寄至珠海市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金鑫路137号)A2栋605室。 

五、评审办法

采购人根据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供应商响应的方案、报价及服务承诺等要素进行有效最低价评审。

六、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通过现场咨询或电话方式向联系人进行咨询。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金湾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金鑫路137号)A2栋605室

联系人:蒙工

联系电话:0756-*******


附件:金湾区企业治理分析平台及金湾区大数据平台集约合并改造工作方案


珠海市金湾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

1.金湾区企业治理分析平台及金湾区大数据平台集约合并改造工作方案.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数据平台 分析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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