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村镇陈家村2024年产业融合项目

湖村镇陈家村2024年产业融合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村镇陈家村2024年产业融合项目已由中共宁化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宁委振兴办【2024】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化县湖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宁化县湖村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磐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化县湖村镇陈家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湖村镇陈家村2024年产业融合项目施工,总投资约*******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湖村镇陈家村2024年产业融合项目施工,总投资约*******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执行;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招标项目为小型规模,因此适用二级建造师;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执行;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其中暂列金*****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国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7.2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本工程投标。

3.7.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6日 08:00:00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采取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客服热线400-870-5191。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06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化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nhxggzy.enjoy5191.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答疑及澄清在宁化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nhxggzy.enjoy5191.com/)、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上发布,如有变更请投标人及时关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化县湖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化县湖村镇商业街3号,邮编:******

电话:158*****521 联系人: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磐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东大路26号高堑村部二楼,邮编:******

电话:189*****088,传真:/

联系人:吴先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化县万星广场1号楼4层

联系电话:0598-*******

招标公告.doc
,福建,三明市,宁化县,三明,059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产业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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