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信息系统改造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医院信息系统改造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医院信息系统改造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 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大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15:34
预算金额 ¥1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丽荣、穆翠、张哲华
项目联系电话 0411-********-0
采购单位 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水路17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波 0411-********
代理机构名称 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常青街29号休斯顿公寓A座10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马丽荣、穆翠、张哲华:0411-********-0
附件:
附件1 单一来源综合论证意见.pdf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医院信息系统改造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医院信息系统改造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2.******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次拟采购的医院信息系统改造服务涉及医院信息系统门诊发药、住院发药、药库管理、医保数据上传、门诊医生站、门诊电子病历、病历质控及病历查阅等多个模块。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现使用的医院信息系统是由大连运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自主研发、自主维护的软件产品,大连运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授权其他公司来做软件的运行维护、升级和开发服务,该公司是唯一一家能对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医院信息系统进行需求开发、修改、版本升级的公司。为了保证软件的稳定运行,保持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工作的秩序及环境,本项目不适宜更换软件服务供应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明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条件为:“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大连运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完成。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大连运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浦路523号海事科技大厦A座28层2801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26日 至 2024年12月0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水路179号        

联系方式:林波 041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常青街29号休斯顿公寓A座1001室            

联系方式:马丽荣、穆翠、张哲华:041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系统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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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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