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大龙街大龙村利民街8号厂房项目交易公告

番禺区大龙街大龙村利民街8号厂房项目交易公告

番禺区大龙街大龙利民街8号厂房项目交易公告

1.本交易公告是我街交易中心接受本项目业主单位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业主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业主单位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提醒:请竞投人务必仔细审阅本公告“项目基本情况”对“产权情况”的披露,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我街交易中心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受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大龙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委托,定于 2024年12月6日 10:00 时在大龙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对番禺区大龙街大龙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的 利民街8号厂房出租项目进行竞投,本次交易是根据广州人民政府第119号令《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公开竞价,不属于公开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价方式进行,欢迎符合条件的竞投人参与竞投。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名称:利民街8号厂房

2、资产类型:厂房

3、交易面积:2500平方米。

4、资产所在位置:利民街8号

5、产权情况:暂未办理相关产权确权手续,但不存在产权纠纷。

6、资产使用范围:工业。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得私自改变用途。乙方不能用于废品收购业、石油气充气站、洗水印花业等有污染行业。作法律许可的用途合法使用,不得在本租赁物内经营污染(包括噪音、废液、粉尘)项目。严禁小散乱污行业经营,排污要征得政府行业准许,符合河涌治理、排水、环保等相关政策法规;不得在租赁物内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违禁物品,并接受政府部门及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指导。

7、租赁年限:至2030年12月31日止。其中:由202 年 月 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共 年 个月为固定租赁期;由2028年1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共3年为临时租赁期。(合同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8、免租期:15天

9、交易底价:租金底价14元/平方米/月(不含税),价高者得。

10、管理费:每月2500元(不含税)

11、递增方式:租金及管理费每三年递增10%。

12、收取方式:租金及管理费收取,月前5前交付当租金及管理费;在签订本合同当天,乙方须交纳1个月的租金及管理费

13、交易保证金:¥2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

14、合同履约保证金:相等于三个月的租金及管理费(以竞得价为准), 竞得人在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须在签订合同时补足,多出部分作为预交租金及管理费,不再退回。

15、竞投方式:暗标竞投租金。

16、项目交付方式:按合同起始日现状交付。

17、其他说明:无

①、甲方按现有标准提供厂房用水用电,超出部分自行承担。

②、如需对物业进行升级、装饰、装修,必须事先经出租方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③、《房屋安全鉴定检测》及排水单元达标由竞得人负责办理,《房屋安全鉴定检测》在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完成办理,排水单元达标在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完成办理,日后有关办证、年审、维护等由竞得人负责。

④、租赁期间,乙方应为厂房及所属设施购买财产综合险,保额不少于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正),并负责购买厂房内乙方自己财产的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乙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⑤、由2028年1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共3年的临时租赁期内,出租方因经济发展需要可随时收回租赁物,出租方收回时提前六个月通知承租方,双方不作违约,租用期及收取承租方租赁应缴款到收回时截止。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要求返还已支付的租赁应缴款,出租方将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承租方。

二、竞投单位准入条件

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及项目业主单位另有规定外。

2、参加报价的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机构,到场竞投的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的人。

3、本次交易按规定拒绝在番禺区农村集体租赁物交易过程中有3次不良纪录,或列入番禺辖区内镇(街)三资交易中诚信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禁止报名参与竞投。已报名参加的,其报名无效,已获得竞得资格的,其竞得资格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个人与个人联合、个人与公司联合体、公司与公司联合体参与竞投(含联合转款),因名称(名字)不一致的,不能签订合同,其竞得资格取消。企业或个人进行竞投时,必须以自身名义竞投,权属单位不接受转名竞投。

三、报名须知

1、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报名地点:大龙街汉基大道1号大龙街道办事处内大龙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5日,上午 9: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3、本交易项目保证金需通过境内银行转账(包括网银付款,但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方式缴交到以下专用账户,且保证金转账人、竞投人、合同乙方须一致。

①户名全称: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

②开户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基支行;

③账号:003*****000******

④交易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到账才能有效,竞投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时,应做到一项目一交纳,填写银行单据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大龙村利民街8号厂房交易保证金。未能提供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或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到账的,将不接受报名。

4、竞投报名时需提交的以下资料:

①企业法人报名竞投的,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体经营者竞投的,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自然人竞投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转账单原件及复印件,如通过网银转账,需提交带银行电子章的转账记录纸质件。

③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文件需详细列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信息。

5、竞投人报名时应签订《竞投资格确认书》及填写《竞投报名表》。

6、竞投结束后,非竞得人的保证金于公示结束后 15个工作日无息返还,竞得人缴纳的竞投保证金将转入出租方账户,由出租方按相关规定处理;

7、我街指定的账户的开户银行是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有意竞投者在汇款到我街指定的账户时,请优先选择使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进行汇款,因跨行汇款产生的手续费由竞投者负责。

8、享有优先承租权的单位或个人参加竞投的,应于报名结束前向本中心提交有效证明(如股权证、原合同等)。经本中心确认后方可在竞投中主张优先承租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项目享有的优先承租权。同时存在2个(或以上)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竞投人,其2个(或以上)之间采用价高者得原则,若2个(或以上)之间报价相同,则现场抽签或摇珠方式确定竞得人。

四、竞投方式及规则

1、在竞投过程中,遇到只有一个单位(或个人报名参加竞投,竞投有效,以不低于底价的价格成交,竞得人须现场签订《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农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结果情况表》,否则视同弃标处理并没收竞投保证金。

2、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当标的物出现无人报价或所有报价均低于底价时,出租方有权在已确定报名资格的竞投人中以现场摇号方式确定一个竞投人,该竞投人必须以不低于交易底价的价格承租上述标的物,否则该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不予退回。竞得单位(或个人)必须在竞投会结束且公示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与大龙街大龙村签订合同,如竞得人不按期签订合同或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出租方有权没收其竞投保证金后,重新进行公开竞投。

3、暗标报价竞投规则:竞投现场由交易中心派发项目报价表(空白)和笔。竞投人在规定时间内(计时3分钟或按项目业主单位指定时长)在竞投报价表上填写报价,报价不得低于底价,字体清晰,竞投报价表上填写竞投人名称与竞价牌号,没有填写竞价牌号的视为无效报价。如出现相同报价,则采用摇号方式(如遇停电,通过抽号形式)确定最后竞得人。竞投人一经报价,不得反悔。

五、实地查看

本次竞投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和建筑物具体架构,标的以实物为准,意向竞投人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30分钟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现场参与竞投会,竞投开始前5分钟停止办理竞投报到手续,还没完成报到的,一律视为竞投人自行放弃竞投人资格。竞投人必须在竞投开始前进入竞投室。竞投人迟到或不到场竞投的,将视自动放弃竞投资格,出租方有权没收其竞投保证金。

七、特别说明

1、本次竞投是根据《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开竞投,不属于公开招投标。

2、竞投人必须认真阅读交易公告和合同初稿等相关条款,竞投人报名参加竞投便视作完全同意上述资料的各项条款,并对合同初稿中的各项条款无异议。

3、凡参与报名且交纳竞投保证金的竞投人,视为已完全知晓竞投资产所有状况;已接受本公开交易公告的全部内容,包括标的物的出租面积(不允许竞得后要求重新测量资产面积);已同意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并自愿参与竞价竞投;已承诺交纳竞投保证金后将准时到场参与公开竞投,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如竞得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视为弃标者,将不能参与本项目的重启竞投

4参与竞标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依法竞投,不能串标,如发现有向其他竞投人士或原租户索取茶水费、好处费等财物的(无论是已发生的行为或暗示性语言、信息的),均取消本次竞投资格,且将其列入番禺区三资交易诚信黑名单,列入诚信黑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将取消以后参与番禺区所有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的资格。

5、不允许陪同参加。

6、竞投人须考虑大龙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就上述租赁物在经营过程的风险。大龙村股份合作经济社不负责提供上述租赁物办理营业执照过程的完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消防、环保、供水、供电等),请竞投人注意防范竞得后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须面对的问题,竞投人亦就上述问题不得追究大龙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责任及拖欠租金和管理费。

7、番禺区大龙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竞投意向人的竞投资格一经确认,无特殊情况不予撤回。

(二)本交易中心不向竞投人退还报名时所提交的所有资料。

(三)竞投成功后,竞得人须按本文件的约定履行其义务,否则相关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四)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交易项目延期或者改期的,本交易中心将在第一时间以包括但不限于公告、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所有竞投人或竞投意向人,本交易中心不对交易项目延期或改期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大龙街道办事处内

项目业主方: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大龙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富怡路268号

查询网址:http://nclqyj.panyu.gd.cn:8026

附件:1.大龙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竞投报名表(单位/个人)

2.授权委托书

3.合同

4.标的物现状图片资料及位置示意图

【点击下载】番禺区大龙街大龙村利民街8号厂房项目交易公告.zip

番禺区大龙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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