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公用经费项目-第二批根管治疗一体机等公开招标公告
事业公用经费项目-第二批根管治疗一体机等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事业公用经费项目-第二批(根管治疗一体机等) | ||
品目 | 货物/设备/机械设备/其他机械设备 | ||
采购单位 | 吉林大学口腔医院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 14:4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0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17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2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宁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 | ||
采购单位 | 吉林大学口腔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朝阳区清华路150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于思跃、滕云043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宁 0431-******** |
项目概况
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事业公用经费项目-第二批(根管治疗一体机等)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TC-C-********
项目名称: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事业公用经费项目-第二批(根管治疗一体机等)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位 | 单台最高投标限价(元)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1 | 根管治疗一体机 | 1 | 台 | 80,000.00 | 是 |
2 | 根管减速手机 | 1 | 支 | 15,000.00 | 是 |
3 | 携热器 | 1 | 台 | 2,500.00 | 否 |
4 | 根管马达 | 1 | 台 | 4,500.00 | 否 |
5 | 医疗治疗车边柜 | 8 | 台 | 2,000.00 | 否 |
6 | 小型3d打印机 | 1 | 台 | 40,000.00 | 否 |
7 | 点焊机 | 1 | 台 | 3,500.00 | 否 |
8 | 精密喷砂机 | 1 | 台 | 6,000.00 | 否 |
9 | 石膏打磨机 | 1 | 台 | 25,000.00 | 是 |
10 | 负压压膜机 | 1 | 台 | 3,500.00 | 否 |
11 | 牙科移动器械柜 | 2 | 个 | 3,000.00 | 否 |
交货地点:按采购人要求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由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
其他: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货物内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以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制造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2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6日 至 2024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者请于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第一步: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邮件主题备注:C-********+供应商全称)。代理机构当日16时00分前会对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对资料合格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回复至供应商邮箱;第二步: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业务系统中点击下方链接注册完善供应商信息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上述网址仅限电脑端浏览器使用,手机等移动端无法使用),未注册将影响供应商响应,请尽快完成,注册时交易主体类型请选择“投标单位”(免费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第三步: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⑴word版《报名登记表》⑵签字扫描后《报名登记表》⑶标书款汇款回执单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收取标书款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账号:431*****361080*****018255;注: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简写注明所参加项目的编号、款项用途、单位简称。例:××单位GXTC-C-********标书款。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4.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大学口腔医院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清华路1500号
联系方式:于思跃、滕云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
联系方式:赵宁 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宁
电 话: 0431-********
标签: 事业公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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