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县城新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第一标段土建部分监理公告
榕江县县城新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第一标段土建部分监理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榕江县县城新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第一标段土建部分(监理)已由榕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调整榕江县县城新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榕发改复〔2023〕105 号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招标人为榕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和防汛抗旱项目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榕江县 县城新城区 。 | ||||||||||||||
2.2 项目总投资:*********元。 | ||||||||||||||
2.3 计划工期:360天 。 | ||||||||||||||
2.4 标段划分:榕江县县城新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第一标段土建部分(监理)。 | ||||||||||||||
2.5 招标范围:土建部分施工阶段监理及保修阶段相关监理服务等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7日 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7日 09时1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 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7.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项目总投资:*********元,本次监理招标的合同估算价为:******.00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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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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