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叶茂台辽墓二期安防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叶茂台辽墓二期安防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采购需求:
本项目包括监控中心(智能信息集成综合应用平台、视频接入管理模块等),监控系统(800万星光级40倍激光高速云台网络摄像机、防爆云台壁装支架、400万星光级33倍全光谱球型网络摄像机等),巡查系统,前端太阳能供电系统(光伏系统等),机房供电系统,周界物理防护系统,线缆、管材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3)根据《关于加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申报审批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物督发〔2014〕37 号)文件规定:“四、设计施工单位要求从事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防、消防、防雷工程方案设计、工程施工的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或者设计施工一体化的甲级(或者一级)资质,且具有一定的文物安全防护工程设计、施工经验。”,投标单位具有相关文物安防工程业绩。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6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同时将密封备份文件(U盘)现场递交至法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法库县人民政府E区7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电子文件和备份文件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法库县考古和文物保护中心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东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五路 33 号安拓国际产业园A31号楼-2 门
邮箱地址:lndazb@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东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