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莆田市
一、招标条件
本桌面云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 元,招标人为福建省莆田荔兴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桌面云系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桌面云系统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 a、b 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备注说明
1)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规定,(1)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投标(响应)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求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0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 45 号闽古屋 4 号楼 3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 45 号闽古屋 4 号楼 3层)
七、其他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时间:2024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 45 号闽古屋 4 号楼 2 层207 室)。(3)方式:①现场办理,可直接至代理机构办理书面登记手续。
②采用邮件方式办理,务必先电话联系。按照本项目相关网站上发布的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采购文件编号等)编辑完整并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箱(fjczxzb@126.com),发送邮件后请电话联系代理机构办理】,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本项目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3、本项目法律适用问题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内控制度,同时参照政府采购(含相关规定)程序规范本次招标活动。招标文件中如出现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表述,仅出于表述参照政府采购程序过程的目的。在适用法律上不受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限制,遵从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未作规定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实施。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ygcg.fjcqj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福建省莆田荔兴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莆田荔兴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大街 2089 号
联 系 人:许警官
电子邮件:fjczxz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 45 号闽古屋 4 号楼 3 层
联 系 人: 林晓溪、李灵
电子邮件: fjczx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