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信号灯交通基础设施项目-采购公告

建设信号灯交通基础设施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建设信号灯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建设信号灯交通基础设施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1
最高限价(元):******.21

????????采购需求:建设信号灯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量清单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6日23时59分至2024年12月0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六楼(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30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单位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如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投标文件开启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委派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电子备份文件至开标现场进行递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也可根据投标人自身条件,由投标人派其代表持CA锁及电脑至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六楼(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308号)现场进行解密。 3、本项目如有变更全部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商关注此网站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进行二次报价的; (4)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3)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4)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朝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 朝阳县柳城街道龙山南路675号
联系方式:187*****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东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淮河路三段65-4
联系方式:0421-*******
邮箱地址:lndyzbgs@163.com
开户行: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东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爱瑜
电 话:0421-*******


辽宁东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4/11/26 15: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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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信号灯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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