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虚拟仿真实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虚拟仿真实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重庆道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虚拟仿真实训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备注 |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 虚拟仿真实训建设项目 | 95 | 1.9 | 1 | 其它未列明行业 |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9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出具货物制造商为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详见《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的通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cqcivc.edu.cn)”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11月26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期: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3日17:30(工作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购买费由各投标人在投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
3.报名方式: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qq.com。
4.各投标人须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按要求发送《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进行报名,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才具备投标资格,其投标文件才被接收。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七)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1.转账方式
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分包 | 银行信息 |
01 | 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50*****001**********账号2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账号623*****600******** |
银行行号: |
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保证金保函方式
2.1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保函受益人须为本项目采购人。
2.2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
2.3保证金保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中标人请将签订后合同扫描件发至报名邮箱********@qq.com备注退还保证金】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或“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cqcivc.edu.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188*****584
地 址:重庆市长寿区菩提东路2009号
监 督:程旭
电 话:158*****598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道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奇
电 话:(023)******** 158*****987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中渝都会首站2栋1504室
九、现场踏勘(一)原则上本项目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如需踏勘的,于开标前提前联系采购人预约,进行踏勘了解现场情况,对因踏勘而产生的各种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如因投标人踏勘量与实际发生量不符等原因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放弃踏勘的,事后不得提出异议。
(二)踏勘地点: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三)联系方式:李老师 188*****584。
(四)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视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踏勘过现场且对本项目潜在的风险和义务已完全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可能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虚拟仿真实训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挂网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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