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药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广东省中药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莞市桥头医院中药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莞市桥头医院中药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73,2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中药采购项目-中药配方颗粒(机配)):
采购包预算金额:4,897,6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医药和医疗器材批发服务 | 中药采购项目-中药配方颗粒(机配)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897,6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按批按次交货,收到采购人采购订单后,中标人按采购人订单48小时内供货。
采购包2(中药采购项目-传统中药饮片和精制饮片):
采购包预算金额:375,6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医药和医疗器材批发服务 | 中药采购项目-传统中药饮片和精制饮片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75,6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按批按次交货,收到采购人采购订单后,中标人按采购人订单48小时内供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药采购项目-中药配方颗粒(机配))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划分标准为:批发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采购包2(中药采购项目-传统中药饮片和精制饮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所属行业划分标准为:批发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药采购项目-中药配方颗粒(机配))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具有相应生产范围)。
采购包2(中药采购项目-传统中药饮片和精制饮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17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本项目为网上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开标-供应商远程开标进行操作
开标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莞太路金马大厦八楼8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桥头医院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工业路43号
联系方式:0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联系方式:07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祥福
电话:0769-********
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6日
相关附件:
东莞市桥头医院中药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文件(**********).zip
标签: 中药配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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