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75批物资设备招标公告
2016年第75批物资设备招标公告
包件号 | 物资名称及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 |
LSCW75-01 | A3幅面彩色激光打印机 | 台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货至拉萨车务段,完成安装调试。 | 200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 4.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5.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JG75-02 | 打印机 | 台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货西宁,并完成安装调试 | 200 | |
复印机 | 台 | 1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 4.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5.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LSCW75-03 | 更新进站口风幕机 | 台 | 2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交货至那曲车站,完成安装调试。 | 200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 4.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5.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LSCW75-04 | 台式计算机 | 台 | 7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交货至拉萨车务段,完成安装调试 | 200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 4.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5.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LSCW75-05 | 票据装订机 | 台 | 7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交货至拉萨车务段,完成安装调试 | 200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 4.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5.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LSXZ75-06 | 更新罐车应急堵漏设备(帽式包容泄压型堵漏SFGJ-BR-X-Φ260×H280) | 套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货至拉萨西站,并完成安装调试。 | 200 | |
更新罐车应急堵漏设备(八角软体型堵SFGJ-SX-X-520×520×50) | 套 | 1 | ||||
更新罐车应急堵漏设备(长方软体型堵SFGJ-SX-X-540×300×35) | 套 | 1 | ||||
更新罐车应急堵漏设备(平(弧)面硬体SFGJ-SX-L-340×213×65) | 套 | 1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 4.具有国家消防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5.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7.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JKS75-07 | 善存 多维元素片(29)(30片/瓶) | 瓶 | 42422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交货至西宁,格尔木,拉萨 | 500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 4.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所售药品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证号及检验证书。 5.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6.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JKS75-08 | 双气路粉尘采样仪 | 台 | 4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货至西宁 | 200 | |
智能大气采样仪 | 台 | 4 | ||||
呼吸性粉尘采样器 | 台 | 2 | ||||
皮托管烟尘测试仪 | 套 | 1 | ||||
色觉检测仪 | 台 | 1 | ||||
瓶口分液器 | 套 | 3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 4.通过国家GB/T19001-2008/ISO9001:2008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5.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JG75-09 | 铁路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 | 项 | 1 | 西宁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 4.供方具有公安部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能力评估合格证书》 5.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6.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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