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调查工作的公告
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调查工作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调查的通知》要求,省教育厅办公室定于11月25日-11月29日组织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调查。现就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公告如下:
一、调查时间:2024年11月25日-11月29日;
二、调查对象: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及其他群众。调查样本为区常住人口的1.5‰,其中,家长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其他各类调查对象数量大体相当;
三、调查内容:重点调查区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的情况,以及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坚持内涵发展、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双减”政策的情况;
四、学生、家长、学校领导、教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相应二维码已通过其他渠道发送,以无记名形式自愿参与问卷调查;
五、其他社会人士扫描下图二维码,以无记名形式自愿参与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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