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食堂液化气采购项目询价公告招标公告

某食堂液化气采购项目询价公告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食堂液化气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二、项目编号:2024-JHBNJJ-W4011
三、项目概况:

货物名称、数量:液化石油气(罐装),具体数量视实际使用量确定。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主体证明资料及开户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减免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至 2024年12月02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8: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山东省 青岛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公告第四点第七条有关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8: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 18:00
(三)投标地点: 山东省 青岛市
(四)提交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06日 10:00
(二)开标地点: 山东省 青岛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
需要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询价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标前答疑会
需要标前答疑
标前答疑会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询价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报价供应商如不参加标前答疑会,视为同意标前答疑会相关结论。因未参加标前答疑会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关于其他网站上的一切公告信息均为无效信息。
(二)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或查收相关书面通知,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或查收相关书面通知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评标办法:价格优惠最低法。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532-********153*****851
邮 箱:**********@qq.com
地 址:山东省 青岛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0532-********
,山东,青岛市,青岛,053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液化气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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